采奕奕的,一改先前说圣女的郁闷,像个阳光少年。
“船到桥头自然直,走咯!”
揽过我的腰,他几步快跑,又从这处屋顶飞跃离开,我简直成了他的腰部挂件。
我好怕被魔教的人找到,但比起追杀的那帮人,也许魔教还安全点,顶多是他牺牲色相罢了。
把圣女伺候好了,说不定后半辈子也不用愁了,当个快乐的软饭男,他只要把自己收拾得美美的就好。
但这种建议我是不敢讲的,怕他劈死我。
跑了十几条街,从闹市区到相对安静的民宅群,顾遇水找到一个废弃的旧屋。翻墙进去后,他直接走进主卧翻箱倒柜,这种熟练的做法,让我怀疑他经常这么干。
找了一圈,只有主屋干净点,有破烂的棉絮和枕头,以及箱子里的旧衣服,漏风的地方也少,看来今晚是睡这里了。
顾遇水一本正经:“住客栈容易被追查到,就躲这里。”
我:“嗯嗯,我收拾一下。”
我这边忙得团团转,一打扫好,还没喘口气,他抓过我的胳膊,“走,出门玩去。”
我满脸问号地看着他,“你在被黑白两道抓啊!还玩什么!”
“有道理,我打扮一下,我们再去逛。”
“……你为什么非要出门!外面有什么!”
“需要买药。”
“呃,外伤药不够了吗?”
“我需要药来重新吸引毒虫,然后制毒。”
“……”
滚滚滚!
还是拗不过他,我跑去附近的住户家里买女装,但是要符合顾遇水的身高,这有点难。
找了半个时辰,终于买到一套加大的女士衣服,还有一些胭脂水粉。带回破屋给顾遇水,我就说。
“我不会给别人化妆。”
“没指望你,毕竟你连头发都不会梳。”
“……”
顾遇水自己拿着工具进屋,把我关在卧室外。我在院子里打转转,过了一阵,听到身后开门的声音,我好奇地回头张望。
或许是底子好加上手法好,他现在完全就是一个很高挑的少女,别说我和他相处这么多天都有些恍惚,那些和他不熟的,根本认不出。
可能圣女来了,都不知道这是她要找的男宠。
“如何。”他叉着腰,显得明艳照人。
我走到他面前,指着比我还大的胸部,“还说你不会易容!其实你是女孩子吧!”
顾遇水揉着自己的那一坨,说道:“天生丽质,胸口这个是枕头里的棉絮。”
“这样哦,不如以后你都穿女装吧,这样谁都认不出。”
“也可以,但你每天要给我一两银子。”
“为什么。”
“你说的,我听话做了,不该给工钱么。”
“……”
“我虽然把你当狗使唤,但也给钱了。”
“可是你还把钱收回去过呢!”
我据理力争,想到那条金项链换了黑马就心里滴血,而且现在他把马丢在酒楼,大有不管的意思。
什么败家子!
他捂住我的嘴巴,阻止我继续声讨,闺蜜情深地搂过我的肩头,和我一块走出破屋。
“走走,逛街去~”
好诡异的画面,和男扮女装的顾遇水出门玩了,沿途的摊贩叫着姑娘,他应得比我还欢快。
他怎么对扮演女人这么熟练,化妆技术也很好。
我时常抛下自己的尊严,我觉得他也差不多。既然都能女装了,那干嘛不能当圣女的男宠,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他又开启疯狂逛药铺的模式,我也观察到了一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