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
把一个狼放在羊圈里,和把一只羊放在狼群里,哪个更好看?
当然是后者。
前者不过是单方面的虐杀,太过于轻松,而后者则充满了危险感,让人肾上腺素都被调动起来。
读者们会迫不及待地等着看这只羊被狼群撕破的样子,却又会心存侥幸,万一呢?万一它会没事呢?
郑恩琪,就是那只误入狼群的羊,等她发现周围的羊都是狼冒充的,她会被咬死吗?
有点意思。
这章到底是HE,还是BE,尚且不好说。
淮城南目光幽深如海。
◆
{之后,我就灰心丧气地从桌子边离开了。
“分手吧。”
我实在是受不了了,爬起来之后,饭也不吃了,就跟男友提出了分手。
然后一个人,走到了房门外面,看着院子里大片的玉米地。
绿油油的,都有人那么高了。
身后开门的声音,让我知道是邓恩来了。
“怎么了。”一个熟悉的怀抱,还有声音。
他从背后抱着我,下巴搁在我的头顶上,很暖和,却也很禁锢。
双臂像两条绳索,绑得我好难受。
“我要走!我要回家!我不想在这里呆了,你们家里人都好奇怪!”我吼道。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擅长做情绪管理,但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崩了。
这是我第一次闹分手。以前我们两个几乎从来不吵架。
其实男友很好,很优秀,对我也一直都很不错。
万事都很体贴。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他很有经验,好像很多女生谈过的样子。
他不像其他的直男一样,他太懂我了,送的礼物都是我喜欢的;
吵架了,也懂得第一时间来哄我,先给一个态度,再柔声细语地讲道理,而不是争辩什么对错。
至少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觉得我像个孩子一样,可以任性,可以不懂事,可以随意发泄我的情绪,发表我的看法。都可以。
我在他面前,完全不需要去伪装自己。
我以前是有点恋爱脑,但我自认,我的眼光并不差。
他除了长得跟明星一样帅一外。最主要的是,性格!他的性格!很懂得包容我,开导我!
这才是我之前一定要嫁给他的理由。宁可违背父母,离家出走,也要来这长生村的理由。
但是现在……
算了。
看来我再重要,也比不上他家里人重要。当他容忍他父亲把脏污的包子塞进我嘴里的时候,一切都免谈了。
男友站立在那里,一双狭长的眼睛眯起来,看着我。
我们两个对视着,都不说话。
他眼中情绪莫测,我也出奇的冷静。
我的胸腔剧烈起伏着,我需要一些时间,冷静下来。
而后男友就像往常一样,开始抱着我哄,一边哄我,一边摸我的肚子。
那双大手粗糙有力又温暖。
我的肚子,确实有点不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了那个不干净的包子的缘故。
总觉得肚子里涨得好难受,要打嗝也打不出来,就在那里烧胃。
我说:“我走了,要回家。”
他回:“嗯,行,我过几天送你回去。”
过几天……我发怒:“为什么,我现在就要走!”
他指着大门外面的土道:“你走不了,你怎么走,这里又没有车!”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见外面,是泥土砌成的道路,连个板油路都没有,道路确实非常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