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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黏糊甜蜜的日常,都让他有一种自己仿佛站在了崭新的世界画卷的开端一样。

他想告诉林清隅,其实不用带自己去买买买,只看一看外面的风景自己就很开心了。

无奈孟夏的可信度太低,林清隅把他的这番甜言蜜语当做了不想下车的借口,俯身替人解了安全带。

“反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好长时间,可以改天再出来逛。”

孟夏又窘又气地垮了下脸蛋,一言不发地跳下了车。

坐了几层电梯,林清隅带人来到了商场的三楼,衣裤鞋帽区。明明两个人都是人生地不熟的,孟夏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做的功课。

林清隅还记得约翰说过的话——这些天以来,孟夏五颜六色的睡衣也让他体会到了五颜六色的好处,虽然孟夏常穿的黑色也很好,将他本来就白皙如玉的皮肤衬托得更加剔透,但他还是小猫被打扮得阳光明媚又亮晶晶的模样。

因此,挑衣服的时候,他也是着意挑了些颜色浅亮的款式,回头征求孟夏的意见:“试试这几件?”

——第一次遇到逼着别人花钱的怪人,简直是倒反天罡。

反抗不得,孟夏在翻了翻衣服后面挂着的吊坠之后,心生一计,但面上依旧伪装得乖乖巧巧的。

“好。”

他在试衣间里将几件衣服轮流换了一遍,宛如走T台一样在林清隅面前晃了一圈。

“你觉得哪件好看呀?”

猫咪天生就具有走台步的天赋,昂贵新衣穿在身上,品牌店里的顶灯光束从头顶打下来,将孟夏照耀得简直就像是闪闪发光的大明星。

“都好看。”

林清隅的视线像磁铁一样黏在孟夏的身上。

孟夏将眉头一皱,语气迟疑道:“可是我觉得,这件颜色太亮了,显得我好黑……”

他一视同仁地将每一件衣服都贬低了一番,然后勉强举起最后一件、价格最便宜的衣服,说道:“还是这件更好看一些。”

——这就纯粹是胡说八道了。

孟夏的脸长得好看自不必说,又长手长脚,天生就是一副衣服架子,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就没有不好看的。

更别提这是均价四位数的奢牌衣物,不是大街上捡来的麻袋。

这是什么操作?

导购员在一旁看得傻眼。

干这一行的时间长了,她也多少培养出一些眼力见,能够看得出来,在等候区沙发坐着的林清隅才是买单的那个。

怎么有人连白嫖都不会白嫖?

导购员见孟夏脸嫩,猜测他或许是年轻纯良,没那么多市侩的心思。

为了自己的业绩,她扬起一个热情洋溢的笑容,拿起最贵的一件衣服,往孟夏的身上比划:“这件衣服的颜色的确是比较大胆,但是先生你放心,我在店里工作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多少人比你的皮肤还白的。”

她一边比划一边给带着孟夏转了个身林清隅看,试图用美色打动这位“行走的钱包”。

这件毛衣是樱粉色的,确实很少有男生会选择买这个颜色的衣服,但放在孟夏的身上却合适得很。

换了好几遍衣服,他有些热了,脸颊被蒸出淡淡的粉意,人面与衣服相映衬,整个人都像是一块粉粉嫩嫩的草莓奶油卷。

孟夏毫无所觉,眼含祈求地看着林清隅:“我不想要丑衣服,好不好?”

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撒蛮使坏,说这句话的时候,鞋子的脚趾都羞耻地蜷缩成一团。

看着他水润润眼巴巴盯着自己的猫瞳,林清隅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动了动。

“咳,把这几件都包起来吧。”?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售货员喜笑颜开,孟夏惊讶地睁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