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34 / 50)

民国之引狼入室 陈鲜 125493 字 1个月前

是最好,关系也许回不到从前,但老死不相往来也不是方绍伦愿意看到的局面。他向来心软。

袁闵礼很快便松开他的手,踌躇道,“绍伦,我知道这话也许我不该说。但是既然你摒弃前嫌,我自然也该坦诚相待。”

“绍伦,你我同窗多年,同寝同榻,你何曾对同性产生过什么想法?方叔觉得你是被三爷引诱,也不算说错……”袁闵礼叹着气。

他很懂得点到即止,“过了的事就过了,但方叔这两年身体愈发不好了,你别太违拗他……”

方绍伦心乱如麻,如果不是张三胡搅蛮缠,他的确不会离经叛道,做了就做了他认,但如果追寻起源,再回顾眼前的局面,不能说一点怨言也没有。他从空怀期待不通情事的赤子到熟谙床第之事的青年,对那个纠葛渐起的夜晚其实是有过怀疑的。张三大概爱他,但或许也骗了他……

袁闵礼和张定坤为什么互相看不顺眼呢?因为他们都是操控人心的高手,十分擅长用言语引导事态的走向。

踏出“听芳阁”的时候,袁闵礼在月下回头看了一眼方绍伦,看着他迷茫的神色和烦恼的表情,内心产生了一点奇异的快感和鄙夷。

绍伦啊,树梢上的月亮,一旦被摘下来,就应该踩到泥巴地里,不然怎对得起曾给过它的真挚情怀?被愚弄、被践踏、被玷污是它的宿命,是对它甘堕凡尘的惩罚。

为此,他将不遗余力。

————————————————

方绍伦只在月城待了两天,就返回了沪城。父子之间的静默令人难堪,又不知所措,似乎逃避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这一日下班后,他去了一趟圣约翰,鹤仙还在医院里住着。赵文赵武随张三离开后,他请了个护工帮忙照顾,一个星期去看一趟。

看见他踏入病房,鹤仙穿着病号服,高兴地迎上来,“大少爷,您来了。”开口便带着三分柔媚之音,是南风馆里训练出来的腔调。

“大少爷,那外国医生说我过几天就能出院了,不用再请护工了,可不能再多花您银钱了。”他手舞足蹈的,的确是接近康复的状态。

这倒是好事,方绍伦露出抹笑意,“你有什么打算?”

“武哥说让我好了就去善堂帮忙做事,等……等他回来。”他搓着衣角,白净的面庞上泛起红晕,低着头不敢看他。

张定坤筹建的“普济善堂”才刚立了个框架,他离开前转到了伍爷名下,由伍爷在派人打理。鹤仙报上张定坤的名号,自然会有人安置他。

“有人可等挺好的。”方绍伦叮嘱他,“等彻底养好再出院,结算剩下的钱你拿着,有事就来找我。”他留了公寓地址和办公室电话。

走出住院楼,一阵凉风扑面而来,寒意沁人,沪城的冬天要来了。

他还穿着秋天的西服,冷风从领口袖口裤管灌入身体的各个角落,卷起院里的落叶在他脚边打着旋,很有些“无边落木萧萧下”之感。

他在冷风中踽踽而行,完全不知道此刻的神情落在故人的眼里,有多么令人震惊。

沈芳籍看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半晌说不出话来,记忆中温文尔雅的贵公子,背影看上去十分落寞,身上那种意气风发少年郎的感觉似乎消失不见了。

她追着他走了十来步,才出声喊道,“方大哥……方大哥!”

方绍伦回头,愣了半晌,反应过来:“啊芳籍……是你?”

其实沈芳籍感叹着数月不见方绍伦的变化,而方绍伦也在数眼之间发现了她与以往的不同。

十七八岁的少女已变作人妇了,黑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圆髻,额前一排刘海挡住了清丽的眉眼,身形单薄,身上倒是穿着夹棉旗袍,手里提着个竹篮,神情略有些激动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