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遁的不同速度。秦梓需首先看这些线的走向,确实都是朝着爆炸点相反的方向,也就是346厂内部的方向去的。彼时最靠近爆炸点的西门已经无法通行了。凶手不可能往西门跑,不仅是因为大火阻拦通行,更因为厂子西门外正对着军区小东门,那里可是有彻夜配枪站岗的战士的。
红色似乎代表着最快的速度,因为红笔写着3.32,也就是三分三十二秒。按照等比例缩放的346厂平面图计算,杨莲计算的应该是从爆炸点到最近的北门出口的距离,这个速度应该至少是自行车的速度,因为爆炸点距离北门大概1.1公里。
如果按照1.1公里的距离来计算,后续的5.29,也就是五分二十九秒,可能是估算出的凶手快跑去北门的时间。这个速度用的是蓝线来表达。
而8.56,也就是八分五十六秒,可能是快走的速度走完1.1公里的用时。这个速度用的是铅笔来表达。
从爆炸点到北门之间,有一大排的居民住宅,道路并非是完全笔直的,必须避让开建筑物。杨莲应该是实地调查过厂里住宅区的状况,那些红、蓝、铅笔线在这些住宅楼栋之间绕来绕去,看上去像是在躲避别人的注意。
但最终,秦梓需发现有一个无法规避的事实,那就是不论凶手到底从北、南、东哪个门走,都很难完全不被人注意到。哪怕是以最快的3.32的速度骑着自行车冲刺离开,也一定会被门卫注意到。
因为一旦爆炸,那传出的动静可比凶手逃跑要快多了。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突然与人群朝着相反的方向跑,把那么强烈的爆炸当做无事发生,完全不去注意,是很奇怪的事。即便当时不被人注意到,事后也有可能会有人觉得不对劲。
所以凶手有可能是离去后才引爆的吗?也不可能,因为3分半的时间足够让陈君梅做出拆除□□、开窗通风的完整反应了。他一定是在惊动了马军和陈君梅后,在逃跑中慌乱引爆了煤气,这个过程估算不超过10秒。
也就是说,引爆时,凶手很可能一直身处346厂之内,并未完全逃走。且他很可能是步行的,他的交通工具停放在厂外,如此才不会显得显眼。
在爆燃发生后,他混在慌乱的人群中,等到所有人、尤其是门卫也离开了岗位,门口看守空虚时,他才有可能离去。
可这里又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346厂是一个熟人小社会,内里的职工彼此都很熟悉,谁家的孩子长什么样也都一清二楚,如果凶手不是厂里人,那很可能也会被认出来。凶手有可能冒着这个风险,混在人群里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模棱两可,也许会,也许不会。凶手那会儿是初次犯案,思虑不周也是很可能的。而且被发现是个意外事件,他很可能都没有把出意外的情况考虑在内。
但凶手毕竟是个心思缜密、智商极高的人,他也有可能考虑到这一点,但他并不害怕。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他做了一定程度的伪装,让混乱中的人很难分辨出他外来者的身份,二是他本就是346厂内部的人,三是他找到了某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秦梓需、章弥真讨论过后,认为第二个猜想可以排除,因为当前的嫌疑人邵彦华并不是346厂的人,再根据陈君梅写给杨莲的信件之中提到的这个男生对他的跟踪行为,信中提及老马还曾经撞见过这个男生。老马日常的活动半径不会超过早点铺和菜市场之间3公里的范围,且他与厂子里所有人都很熟稔。
若这个男生真是厂子里的孩子,陈老师怎么会用“撞见”这么个词汇?罕然遇见才可称之为“撞见”。
而关于伪装,当时夏季,在大半夜里突然爆炸,人们慌乱起身出来看情况,能是什么着装?男的要么穿个背心裤衩,要么干脆打赤膊,女的就不提了。凶手是很难去做伪装的,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