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下的枕头重新调整了形状作为安抚枕,林初言无意识地抱着, 承受新一轮的埋头苦干。
他浑身又湿又黏, 床单被各种液体泅湿了一大片。那股木质调香愈发浓烈, 像团雾一般把他包裹起来。
其实他早就累得没有力气了, 周榷之精装结实的手臂搂着他的腰,手掌覆在他柔软的小肚子上。
他眉心小小皱起,忍受着逐渐加重的按压。一开始还能小声小气地哼哼几个字,到后来完全没办法说话,唇瓣都咬出一道浅浅的痕。
怕做得太狠小哑巴会生病,再次结束后周榷之就抱着人去浴室清理了。
一路上水声嘀嘀嗒嗒落在地上,林初言两条白皙的腿无力垂着, 闭着眼睛趴在大反派的肩膀上。他已经没精力去看那昂贵的地毯被糟蹋成什么样了。
这一次的清理特别细致而漫长,周榷之慢条斯理地用毛巾擦拭着林初言的身体,他心底莫名的占有欲,类似大型动物对伴侣的标记本能,希望小哑巴身上永远沾染属于自己的气息。
浴室暖黄色的灯光下,林初言漂亮得像一尊精雕细琢的手办,周榷之垂眸盯着他的脸,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是他的老婆,他的小哑巴。
就像完全按照自己的心脏长出来的,完美贴合自己每一寸血管肌肉,闻到他的味道就开始不可抑制地生理性喜欢。
林初言感觉自己都舒服到睡着了,不知道周榷之鼓捣什么这么慢,等抱回床上穿好衣服后又慢慢睁开了眼睛。
没错,他是被饿醒的。小肚子胀感和胃里的空荡荡形成了强烈对比,他不由地幽怨看着大反派精神抖擞的样子。
周榷之手臂撑在他上方:“怎么醒了?是不是想吃东西?”
林初言“嗯”了一声,眨了眨眼睛,嗓子有点哑。他发现每次高强度运动以后,大反派就跟原地满血复活似的,累得浑身发软的只有自己。
周榷之看了眼还早的时间,说道:“想吃什么我让酒店送上来?”
林初言没说话,嘴巴抿着不太感兴趣。他吃多了酒店里流水式产出的东西,觉得一点都不好吃。
他其实很喜欢吃当地特色的美食,最好是充满了烟火气的,那种藏在犄角旮旯的地道小店。
周榷之一眼就看懂他的小心思了,“那我出去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你在酒店等我,睡醒就有的吃了。”
……
司机收到指令早早在酒店大门等候着,看见周榷之出来赶紧下来开门,做好一切后绕回驾驶位,回头问:“老板,我们要出发去哪里?”
周榷之正在网上查找攻略,发现有家店评价挺不错的,口味也适合小哑巴。
“去中环。”
“好的,老板。”司机赶紧启动汽车出发,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思考,老板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去中环有酒会或者商业应酬之类的。
平时司机一般不会多嘴,但今晚可能是因为周榷之没有穿正式的西装,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他忍不住好奇问道:“老板这么晚了去参加酒会吗?”
周榷之目光从手机上移开,眼尾微抬:“买夜宵给夫人。”
港城喧闹嘈杂的夜市街道人来人往,十几米开外的地方,罕见地停了一辆光洁锃亮的黑色宾利。
港岛寸金寸土,无数老钱新贵伫立在这个地方,有钱人不稀奇,但是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位置确实少见。
路过的行人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只见车门打开,一个身形高大,眉目间还有几分混血感的男人下来,径直走向了排长龙的宵夜食店。
众人纷纷感叹:好吧,原来有钱人也喜欢路边摊。
这家店生意太火爆了,队伍前进的速度很慢,排在末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