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程与梵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看来自己也?不能算是她的好朋友,否则怎么会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
阮宥嘉的目光向上移,挪到时也?的脸上。
早过了懵懂的学生时代,分得清什么是真?的关心,什么是真?的心疼,也?能看的出时也?是真?的把程与梵放到心尖上来爱的人。
“你是她的爱人,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人,她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你不能知道的,程与梵这个人,我?对?她家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多少,我?仅仅只?是作?为朋友,对?她有一些了解,她善良,总为别人考虑,很少为自己着想,她的职业让她有企图心很正常,做律师不能没有野心,但是我?能保证,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她接的所?有官司,全是为了将坏人绳之以法,你知道吗,程与梵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何等处境,何种情况,都不应该成为滋生罪恶的温床,都不能使其成为法外?之地’,她太要强,太清醒,太执着,很多时候执着的钻牛角尖但是有些问?题牛角尖可以钻通,有些牛角尖钻不通。”
阮宥嘉顿了下
“时也?,你要带着她,领着她,从这个牛角尖里钻出来,也?只?有你能让她钻出来。呼了口气,又说:“你是程与梵心上唯一柔软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进入的地方,看吧,读完它,我?想她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够被你完全了解。”
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下,阮宥嘉没有阻拦,人是需要发?泄的,时也?需要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心疼。
阮宥嘉走了,留下时也?自己。
时也?靠着墙壁,身体躬着,腹部的位置用日记挡住,她脸上流着泪,泪痕在脸颊划过,留下印迹,她好像被一支被浸染过毒药的箭穿肠而?过,那种刺入皮肉,扎破肝脏,剧烈且细密的疼痛,像绵密的长针,又像融化骨头的硫酸,一下一下,不停顿的,深深地...一点一点夺走自己的命,针头仿佛带着弯钩,一旦刺进肉里,便会来回拉扯,时也?似乎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那是血肉在崩裂。
她没有勇气当?着程与梵的面看,只?敢躲在离她一墙之隔的外?面,还要药物?作?用,让床上的人昏睡,时也?借着这个时间空隙,用一本日记,用上面亲手落下的文字,去发?现去感知,自己深爱的另一半,在那些没有自己的日子,是如何承受并且抵抗,来自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我?看见她了,我?应该能确定,那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看见她的正脸,但那个背影,举手投足间的动?作?,以及小道的拐角留下的那一抹米白色碎花。
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背影。
时也?的样子,无比清晰的呈现在程与梵的脑海之中,海藻般浓黑柔亮的长发?,白雪一般白皙的皮肤,黑曜石般明亮的瞳仁,粉色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两侧脸颊酒窝深陷。
纤细的胳膊,单薄挺拔的肩膀,柔软的可以随时随地后仰的腰身,穿裙子的时候,总是露出半截的小腿,圆润的腿肚子,总让人想要用眼?睛去看,看完却又羞愧起来,这么漂亮美好的女孩子,会被谁拥有呢?
当?时的程与梵并不觉得这是爱,只?把这样的想念,当?做一种未能延续友谊的遗憾,毕竟是自己弄丢了手机,使得这段本该升华的友谊也?跟着丢失。
麦田里的稻草人,没有思?绪,随风飘扬。
风吹到哪里,它就飘到哪里。
程与梵想了很久,才从书架上把日记本拿下来,翻到上一次停下的位置,蓝黑色的墨水,在空白的地方印了些浅蓝。
白色的钢笔,有墨水的墨腥气味。
程与梵对?这种气味很着迷,她喜欢这种被记录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