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着盒子,几乎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拆开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封信。
她徐徐展开信纸,闻昭清秀隽逸的字迹跃然纸上,只是有些时候笔尖力透纸背。
她仿佛能看见闻昭坐在直升机上,摊开纸张摆在膝头,嘴里咬着钢笔盖子,在摇摇晃晃的飞机中一笔一画地写着。
“小早,见字如面,虽然前线战事吃紧,离我们收复大城市还很远,但我有信心……”
机舱里的士兵们纷纷调笑起来。
“哟,闻指挥官,又在给谁写信呢?”
“我妻子。”
闻昭笑笑,把写好的纸张叠起来,和胸前贴身的那张照片放在了一起。
她话音未落,前方建筑物底下成群的丧尸已经映入了眼帘,直升机不能再靠近了。
她吐掉钢笔盖子,拿起了过滤面具戴在了脸上,站起身,走到了直升机舱门边拉开了舱门。
“全体都有,准备绳降。”
“是!”
一朵朵蒲公英从天上飞了下来,落进了尸群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这样的信每个月都会送来一封,第三个月时,她打开盒子,除了信,里面还有一个黑色壳子,是她再熟悉不过的运动相机。
“小早,这是我们在城市里救援幸存者时,意外的发现,我想着你或许喜欢,便托他们在下一次去元溪村时为你捎过去。”
姜早拿着这个运动相机,微微笑了起来。
虽然壳子的外表有一些损坏,但充上电后还能开机,自那一天后她又干回了老本行,开始用视频记录一天下地干活的日常,虽然现在还是没网,但至少能干的事又多了一件。
从农场回来时,姜早也带了一把复合弓回来,她从前的那把遗忘在乌托邦营地了,这是周琼特批的,除了弓外还给她准备了若干箭矢。
是以,她偶尔也会上山打猎,那天,走到小木屋附近时,远远地在山林里看见了那只熟悉的白色影子,姜早一眼就认出了它。
是那只雪狼。
一人一狼对视良久,也许是看姜早的身边并没有那只寸步不离的狼犬。
雪狼仰天长啸了一声,在姜早想要走过去的时候,扭头跑进了山林里。
自那以后,姜早便再也没有在山上见过它。
姜早看着小木屋附近新鲜的狼粪,叹了口气,看样子,在可乐离开后它应该常来这里。
直到严冬的来临。
她才再一次见到了雪狼的影子,不,准确地来说,是雪狼给她送来的食物。
因着腿伤的关系,寒冬腊月,山里下起了鹅毛大雪,她有半个多月快一个月都没出过门。
某天清晨起来,清扫门前的积雪时,意外地在门口发现了一只冻僵的野兔。
兔子脑袋耷拉着,看样子是被什么东西咬断的,地上一滩血迹都快冻成冰了。
姜早四下看了看,只在家门口通向山上的小道上,发现了一连串的动物脚印。
自那之后,也许是怕她饿死,雪狼隔三差五便会送来食物,就像从前可乐为它做的那样。
到了次年春天,她去山上为可乐和姜五妮扫墓时,才又一次地在坟前见到了雪狼。
从前威风凛凛的狼王也已逐渐苍老,毛色不再纯洁雪白,瞎掉的那只眼睛也愈发浑浊,就连走起路来,动作都有些老态龙钟的。
它见有人过来,只是扭头瞅了一眼姜早,又在可乐的墓前趴了下来。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哦,忘了,你是狼,比可乐的鼻子还要灵。”
姜早拿着上次农场送过来的火腿肠,剥掉皮,放到了可乐的墓前。
“这是可乐最爱吃的东西,你吃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