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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原以为自己态度这么好,功劳这么大,汉皇帝给自己的食邑肯定不少。

没想到投降这方面居然也有人卷!

一位叫做居翁的南越诸侯,他不光自己带人投降,还劝说瓯越地区的四十多万人口一起投降。

这就体现出了队友实力强的好处。

闻棠:既然如此,大家就都排好队一起收下大汉的印绶吧。

……

番禺城身为南越首都,是南越最发达的城市,即使这样,城中都有许多中原人无法接受的蛮夷习俗,更别说千里之外的偏僻殊俗之地了。

闻棠:……

霍将军都干到越南来了。

闻棠没穿越时就听过交趾,当时她下意识认为叫这个名字,是和脚指头有关。

有文化之后才知道,这个名字取自《礼记》中“南方曰蛮,雕题交趾”这句话。雕题,就是在脑门上刺青,而交趾——是因为这边的习俗是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趾。

见到河里一群群黑黢黢或白花花,身上还有文身的男女裸体时,汉使们被震撼到了。

不过这个习俗在他们能接受的范围内,毕竟这里是南蛮嘛,有点蛮夷之俗t很正常,以后我们对其施以教化就好了。这样一对比,交趾的人用布裹头,赤脚行走的习俗居然显得有些正常。

这些自小在礼仪之邦长大的汉人认为南越的蛮夷之俗就是断发纹身凿齿,或者像袄教信徒那样,施行天葬,让鹰犬等野兽来啃食自己的尸体。

他们认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已经足够,后来发现……

还是见识少了。

“呕!”终军吐得天昏地暗,几乎要将朝食全部吐出来,其实他肚子里面一共也没多少食物,早上吃饭时看到交趾人吃老鼠和蝙蝠,这种场面直接将他的食欲降到最低,吐到最后,吐出一堆酸水,“呕!”

“这是怎么了?”闻棠关心道,“可别是中了瘴毒?”

冬季已经过去,南边的温度一天比一天热,瘴气也又死灰复燃,虽然前些日子后方又运来一批防范瘴气的药,但还是很容易中招。

“没,没中毒。”终军连连摆手,证明自己的健康,“我只是被恶心到了而已。”

这话可就引起了在场其他人的注意,战场上拼杀到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漂橹时,他都没吐,怎么现在被恶心到了?

“刚刚士兵们抓到一个隔壁国的贵族,他们消息闭塞,还不知道汉军已经攻破这里,特地给这里的君长送礼物来了。”

送礼物就接着呗,这有什么好恶心的,有人刚想玩笑几句他胆子小,就被终军接下来的话给震惊到了:“是那人长子的尸体。”

众人:?

原来,交趾以西有一国家,被这里的人叫做啖人国,这个国家的居民生下长子或长女后,就杀掉吃了,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能“宜弟”,会更好的延续家族血脉,更丧心病狂的是,如果觉得长子味道好,就将其献给国王,用来得到赏赐。因为那个孩子味道不错,国王又分享给了隔壁国王。

说完之后,其他人也和他一样呕吐起来,周围听取呕声一片。

“终大夫。”有人拿来一块烤熟的孔爵肉,建议道,“此鸟颜色艳丽繁复,因此此地人都认为吃了它的肉能得到好运,刚刚的事太晦气,不如用它去去晦气吧。”

他不光建议终军吃,同样自己也吃。

眼看这块肉就要进嘴,闻棠连忙阻止:“别吃了。”

孔爵,就是孔雀,之所以制止,倒不是她保护野生动物,古代还没有这个意识,野生动物数量比人都多,主要是这种野兽里面的寄生虫含定多到无法想象……

“这里的人连鞋履都穿不上,能有什么好运?”

那人觉得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