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斯明的店有些太早了,但一号的心安定不下来,他便到处走动着。
凌晨三点的江市和白天并不一样,现在街头巷尾都很安静,偶尔有摩托车轰隆隆地开过去,空中掠过不良青年的尖笑。
路边也有倒地的酒鬼,和盖着破被的流浪汉。
几个全身酒味的青年大声地聊着天,他们聊到激动的地方,把手里的空酒瓶狠狠地砸在地上,发出激烈的声响。
他们在一栋居
民楼的下方,这一声响后,楼上爆发出了小孩的哭声,然后立刻是大人哄孩子的声音。
那几个青年更大声地笑起来。
一号皱起眉头,他对这个哭声很熟悉,胖花和土崽如果受惊了,也会这么哭。
胖花好哄一些,很多时候拍一拍就能接着睡。但土崽并不好哄,他哭得声嘶力竭,有时候彩凤要抱起土崽,走上好一会儿,还得哼着歌,土崽才能安静下来,重新入睡。
楼上的孩子还在哭,大人哄得很艰难。
也许是个和土崽一样神经脆弱的小孩。
而那几个摔酒瓶的青年像是得到了奖励一样,兴高采烈地吆喝着:“哭!哭啊!小崽子就得哭!哈!”
一号摇摇头:“这样不好。”
他声音很小,但他的存在早就引起了那几个小青年的注意。
“干什么的?”抽着烟的小青年轻佻地问他:“混哪个场子的?”
一号没听懂“场子”和“厂子”的区别,他诚实地回答:“我在鑫鑫印刷厂工作。”
那几个青年大声地笑起来。
“是个傻的。”他们讨论着:“穿的倒是挺干净。”
一号脚上穿了一双很好看的皮鞋,是彩凤赚了钱之后给他买的,二号也参与了挑选工作。那几个青年也注意到了那双来自海市的漂亮皮鞋。
“欸,蠢猪,把你的皮鞋脱下来。”抽烟的小青年说:“脱了你就可以走了,小爷不为难你。”
一号看着他们,没有任何动作。经过前几天的经历,他知道自己会激怒他们。
果然,片刻后,那几个青年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什么玩意,给脸不要脸!”
对面的拳头即将过来,一号满意地发出了一声喟叹:“动物为了生存、繁殖、领地或者有限的资源会对其他动物采取攻击行为。”
他很高兴这句话再次得到了验证,人类果然是动物,并不是什么更高级的生物。
一号将他们全都按倒在地上,他的视线移到了他们的好屁股上,他的手指蠢蠢欲动,他想到了当时鲜血飞溅的感觉,十分怀念。
但他不能再这么做了,他们现在是十分有名的屁股杀手,再次作案的话,会引起注意的。
一号十分遗憾,但他想到了别的办法,一个十分无害、不会引起注意的解压方法。
他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地上多了几个光头。
“揪头发是一种不健康的解压方式。”一号说:“但揪别人的头发,就健康多了。”
他径直离开了,几个光头青年从地上抖抖索索地站起来,他们害怕极了,看向了同伴,然后发现他们的同伴丑极了。
他们想尖叫,但又不敢发出声音,怕刚刚那么揪头发狂魔会返回来。
最后,他们捂着嘴,悄悄地离开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近期他们都不会出来了。
揪头发的恐惧留在他们的心里,让他们这一生都不敢在天黑了出门。
五点钟了,一号走到了钱斯明的店铺门口,准备在门口等他。他在门槛上坐下,却意外地查探到店里没人,钱斯明已经出去了。
太早了,他去做什么?一号思索着,最后他应用了大范围的搜索功能,这个功能会发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