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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给他倒茶,准备伸手拿的时候,这剑仙又抢先把茶拿起,当真他的面自己喝了。

待到李佚一脸茫然,这为老不尊的人才笑道:“你是前朝废帝,也是最后一个皇帝,对人族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天下都知道你这个人,却没有几人真心恨你。

你未至江湖便名满天下,作为一个刚满十八的年轻修士,这个起步已经很不错了。”

不是帝王而是修士,不是复辟王朝而是起步江湖。

李佚并非蠢材,立刻听明白了李无名的意思。他只是不甘于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用什么身份倒是无所谓。

他倒是个机灵的,这便主动拿起茶壶,将李无名喝过的杯子全都满上,诚恳道:“我愿追随先祖拜师学艺,端茶送水绝无怨言,求先祖成全!”

小小年纪就如此懂进退,他那太傅确实有点本事。不过,在李无名看来,这小子还差了点东西。

剑仙微微一笑,不喝他的茶,只问:“你喜欢狐狸吗?”

这个问题让李佚又懵了,哪有人收徒测试是看狐狸的?

李无名喜好天下皆知,若要顺着他自然该答喜欢。不过,李佚抬眼看了看他似笑非笑的神情,还是决定说实话,“太傅曾让我养过一只,让我试着体会你的感情。可惜,直到狐狸跑了我也没体会到。”

李无名本是测试一下他是否坦诚,未想还有意外情报,神色未动,只是用闲谈语气问:“狐狸是什么品相?手感如何?”

然而,李佚努力回想,神色却变得茫然了起来,“我……不记得了?”

李无名怎么也算是他的祖宗,他不至于为了一只狐狸放弃这个好机会。看来是被消除了记忆。

如此谨慎又留恋帝王的狐狸,也就只有白陌了。只是,这狐狸也太热情了些,走就走吧,还在人脑子里留了个到此一游的纪念品,着实不讲究。

李无名内心无奈,对李佚只道:“要做我的徒弟不会养狐狸可不行。放晴峰的上山步道是雪狐聚居之地,你去那里摆个摊,每日观察狐狸习性。什么时候悟了,什么时候再来找我。”

剑仙的入门测试果然与众不同,李佚当场就惊得无法言语,李无名却不是在开玩笑,说完还摸出了一袋碎金放在桌上,“这一百金是借你的成本,每月我要收十金利息,还不上来我就揍你。”

修士交易都用灵石,这金子无疑是李无名早就准备好的。

李佚早就听闻李剑仙性子比较特别,未想竟是这么个特别法,一时将帝王涵养都忘了,下意识就抗议道:“你这利率简直比地下钱庄还黑!再说,一百金连摊位费都不够交!”

对此,李无名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这就叫人心险恶。本是委托了我家小狐狸教你,可惜他爱屋及乌下不去手,甚至还想把你接回雪国好生养着。为防他心软,还是由我亲自下手吧。”

李佚手腕上还留着一道很深的牙印,虽然不记得了,想来当年那狐狸定然没少咬他。因此,他本是不怎么喜欢狐狸的。

然而,听了李无名这一席话,他终于发自内心地反省自己的浅薄认识:他错了,狐狸真是比人善良多了。

可惜他没有选择,也只有握紧了这个钱袋,对李无名咬牙一笑,“多谢先祖。”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李无名会来倒是在白辰预料之外, 他暗道付红叶的龙嘴果然不严,如今只是站在酒家院子里,将跳窗的李无名逮了个正着。

院子里的妖王几乎与雪融为一体, 建国后便再没隐藏过的九条尾巴自然垂落, 碎雪如糖粉一般粘在尾巴尖儿,显得毛发越发蓬松了起来。

九尾白狐是不怕冷的,只随意抬起一条尾巴给李无名垫脚。待他落地,白辰这才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