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地问道。
“没干什么。”诺森嘿嘿笑了两声,语气骄傲,“要不怎么说你爸我有先见之明呢,当初让你跟你妈姓是对的!”
他小时候很小就被他妈送走了,后来年岁大一点逃出主家后四处流浪,在遇到尼特罗拜入其门下之前,也怨恨过他妈为什么抛弃他只留下妹妹,后来和妹妹相认,对一些事情才慢慢释怀。
造化弄人,幸好妹妹现在过得也不错——
挂断电话后,丽莎和诺森一时无言,两人坐在屋外低矮的树干上,就这样安静地呆了几分钟,在鸟语花香绿茵茂林的森林中,夫妻俩各怀心事。
“对了,明娜的记录。”丽莎脑中突然警醒,提醒诺森,“别忘了和人说一声。”
“放心好了。”诺森表示不用担心,把挂在树枝上的毛巾重新搭在肩膀上,安慰老婆,“帕里斯通那家伙……放心吧。”
几年前帕里斯通找到他,主动询问是否需要抹掉明娜的信息。在他疑惑为什么的时候,对方一脸神秘说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
后来明娜一心要出门,孩子刚到达目的地,诺森和丽莎讨论后就找到了帕里斯通,对方不仅给他闺女抹除了信息,还顺手更改了明娜的户口。
“我记得米特的外甥是不是要考猎人来着?”丽莎又突然想起一事,转头询问诺森,“是吧?金那个家伙,倒是有个挺不错的儿子。”
“小杰已经走了,他钓上了大王鱼,乘船离开好几天了。”他啧啧摇头,一脸感叹,“真没想到,这好孩子居然是金的儿子,金这家伙老是夸自己儿子多好多好,没想到还真不是夸大其词。”
“对了,咱爸妈,今晚回来吃饭吗?”诺森看了看天色,不早了。
丽莎摇摇头:“不回来,米特给我打过电话,说他俩今晚住那边。”
金富力士作为二星猎人,在猎人界可谓是非常有名,和他这个打工身兼数职的出名不一样,金作为遗迹猎人的光辉成就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
他和金都是尼特罗会长的徒弟,当然,在诺森心里,这个师弟对自己孩子不负责任的功绩可谓是远远盖过了他别的光环。
“这以前没见过还能当不知道,前段时间我在森林见了凯特和小杰一面,米特真是把小杰养得太好了。”
知道二老住在金家里,诺森眉头一皱双手抱胸,继续替小杰鸣不平:“金这个爹当得可真是省事儿。”
居然对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不回不见没有一丝一毫的埋怨,信念如此坚定地想追随父亲的脚步,小杰这孩子,在和金相同的年纪,真的接受了父亲对自己的考验。
不得不说,诺森在心里叹了口气,眼神发愁,小杰的性格确实比明娜更适合当猎人。
对于金对自己儿子的态度,丽莎也不支持,但对方是诺森的师弟,站在她的立场,对于有些事,诺森可以直言,她却不适合说。
自己的闺女还一团乱麻呢,哪还顾得上别人。
丽莎知道自己丈夫的意思,和小杰相比,她不想让自己女儿当猎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作为一个母亲,她更希望女儿能衣食无忧,健康快乐平平安安的过一生。
有时候,平淡生活未必不是福。
至于磨炼,如果能快乐富足平淡安稳的过一生,不磨炼又怎么样呢?是谁规定人必须要磨炼成长的,甚至对于结婚生子这种事,她认为女儿也不必非得生孩子,肚皮是自己的,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只要女儿过得快乐就足够了。
但是话说回来,见识到了能力者的世界,又有谁会甘于平庸回归普通人的生活呢?
见识过外面的大千世界,体会过波澜壮阔的生活,而后阅尽千帆选择归隐,例如诺森;和乍一见从未窥探过的精彩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