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地写下日记标题——《周末小事》。
该怎么写呢?她开始闭上眼睛回顾。
“我和妈妈一起来到百里之外的新城市,遇见善良的老爷爷,穿过热闹的大学城,完成准备了很久很久的考试。今天,还见到了电视里的冰雪大世界。
“我一直牵着妈妈的手,太阳光像妈妈的怀抱一样温暖,我在风里奔跑,感觉很快乐。”
画下句号,她重新看向窗外,桌边作业本上堆着很多零嘴,比平行轨道驶来的火车还要吸引她的注意。
妈妈总是这样,自己固执不听话的时候会偶尔发一通脾气,但随后也会冷静克制地善后,像摞齐的作业本,像作业本上有她最喜欢吃的小零食。
她再次翻开日记本,在段落的最后补上:
“哦,我正坐在回岸北的火车上,妈妈生气不理我,但她递给我一支可乐味的棒棒糖。”
对坐的妈妈已经恢复云淡风轻的恬静,正埋头看英语杂志,叶绍瑶很满意这篇日记,放进书包夹层的最里面。
从这天起,“日记”这个词就在她的学习和生活占据了不小的分量。
比如这篇日记后来被语文老师推荐送去参加学校里的作文评比,一路过关斩将,最后获得了一等奖。
又比如九岁生日那天,季林越送给她一个精致的日记本。
“你怎么送我这个呀。”
叶绍瑶悄悄溜进三班的教室后门,前来索要生日礼物,但她拿着本子上看下看,也找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记本,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别致的地方,应该是它侧面的数字锁。
这个本子没有密码根本打不开。
“我昨天在文具店看到的,”季林越挠头,“密码是426,刚好是你的生日。”
叶绍瑶听他的话,转动印满数字的旋钮,密码本收回了锁芯,内页印满了各种颜色的史努比*。
“2004年4月26日,祝叶绍瑶生日快乐。”
扉页的汉字一笔一划,一看就是季林越的手笔。
虽然算不上别出心裁,但最近班里人手一本这玩意儿,如果不是她没有什么零花钱,也想跟上这趟潮流的风。
然后她就收到了这个密码本。
“谢谢你!”她很高兴地捧起他的手。
这是今天最合心意的礼物。
翻开第一页,她用铅笔写上留给本子的第一句话——“2004年4月26日,叶绍瑶收到了季林越的生日礼物。”
她向他许诺:“你放心,我一定每天都会写一篇日记,绝对写个整整一本。”
到时候,她一定要把史努比密码本当成战利品向他炫耀:瞧,这可是作文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作品集。
收下生日礼物,新的问题随之而来,度过今天,就是她该回礼的时候了。
明天是季林越的生日。
叶绍瑶本来早早尝试用纸片折千纸鹤送给他,但聂心笑她的纸鹤像瘪灯笼,三天都没吃饭的那种。
她脸一红,一股脑把千纸鹤全丢了垃圾桶。
已经是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她现在一点头绪也没有。
“孟壮壮,”叶绍瑶用笔帽戳了戳斜前方敦实的后背,“你们男生喜欢什么礼物?”
孟壮壮投来不耐烦的眼神:“我?我喜欢游戏机。”
“游戏机?”叶绍瑶想,这大概不是季林越会喜欢的东西。
见她欲言又止,孟壮壮转过头,眯起本来就很难睁开的眼睛,呵呵笑说:“你要送我啊?”
这次轮到叶绍瑶换上满脸嫌弃,冲他皱皱鼻子:“你想得美。”
“小气鬼。”
“我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