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市区时,沈雾非让余晓雨订后天的飞机。

余晓雨问:“不订明天的?”

“明天我和临渊去市里逛逛。”沈雾非说道,“听说市里有个历史悠久的博物馆,带他去看看。”

余晓雨了然,沈大佬这是不遗余力地带“古人”熟悉现代社会呢。

她再次纠结起来。

所以,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不是在谈恋爱吗?

第二天,余晓雨尽职地给他们当向导。

她觉得这两人好像一对小情侣来旅行的,暗搓搓地给他们规划好几个网红打卡地,有很多情侣去的那种。

果然,这两人去那种地方不仅没有格格不入,反而轻易地融入其中,倒是自己这个单身狗,和他们格格不入,到处吃狗粮。

这一天玩得十分尽兴,晚上三人一起去吃火锅。

火锅是鸳鸯锅,一边是牛骨清汤锅,一边是牛油麻辣锅,红彤彤的,色泽诱人,香辣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余晓雨无辣不欢,吃得满头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临渊居然不能吃辣,不小心吃到一口辣的时,他的表情有片刻的空白,直愣愣地坐在那里。

沈雾非和余晓雨双双看着他。

很快,沈雾非就明白过来,赶紧端来一杯冰奶茶放到他面前,让他解解辣。

沈雾非和余晓雨都能吃辣,看到他辣得嘴唇红彤彤的,畏辣如虎的模样,都忍不住偷偷地笑。

余晓雨突然觉得这个邪祟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吓人。

当她这么想时,就对上那双浓郁的紫瞳,赶紧低下头:我的妈,还是挺吓人的!

只有在沈大佬面前,他才不吓人。

吃过火锅,沈雾非发现临渊的心情不太好,可能是刚才被辣到,便去给他买了一支抹茶冰淇淋。

天气炎热,吃点冰的正好,抹茶味冰淇淋并不太甜。

吃到冰淇淋时,临渊的神色看起来轻松许多,一边说:“这个好吃。”然后又添一句,“人类真厉害。”

人类弱小如蝼蚁,随便一个天灾降临就能夺去他们的生命。

偏偏人类却能发明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种叫科技的产物真的很厉害。

路过的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他一眼,然后被惊艳住。

不过这帅哥长得好看是好看,但这话听着怪怪的,难道他不是人类?

沈雾非点头,一脸赞成:“我也觉得人类很厉害。”

人类是众多生灵中,最不可思议的智慧种族,虽然人类有劣根性,但更多的是人类的光辉,瑕不掩瑜。

走在后头的余晓雨听到这两位大佬的对话,不知怎么的,突然间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一种自豪。

时间差不多,三人准备回酒店休息。

余晓雨站在路边,正要招手叫车,突然肩膀被一只手按住。

她回头看向按住她的沈雾非,就见她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条巷子。

那是一条昏暗的巷子,路灯似乎坏了,外头的灯光无法渗进去,看不清楚巷子的情况,隐约好像能听到异样的声音。

像是呼呼的喘息声,又像是风声。

没等余晓雨询问,就见沈雾非大步朝巷子走过去。

临渊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见两人都走了,余晓雨哪里还顾得了其他,赶紧跟过去。

当她进入巷子时,正好听到重物砸落在地的声音,一股浓郁的血腥气飘来,空气中残留着淡淡的妖邪之气。

有妖邪?

余晓雨加快速度,很快就看清楚巷子里的情况。

只见地上有一只血肉模糊的尸体,看不出是什么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