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疯一回(2 / 3)

情侣中的男方。

因为──不为什么,她就是被那家伙满嘴喷粪的姿态激怒了,好吗?

事先声明,她的动机纯粹就是讨厌一个男的出不起一杯咖啡的钱、还在公开场合振振有词的替自己的出轨行径找借口,而非越俎代庖为女方辩护。

要说起来,她其实也对女方出门不自己带钱、点了一杯超贵的咖啡后听到男方不愿请客,就直接在结账台大闹,害队伍大排长龙、严重造成他人困扰的行为颇感冒。

不欣赏女方摆明想占便宜的行为是一回事,讨厌男方又是另一回事,她可以在不欣赏的同时想痛骂男方,二者不冲突。

其次,她想复仇。

她永远记得那个躲在暗巷里、曾经害死她一次的抢匪,她想打碎那家伙的膝盖骨,实际上,她更想打碎对方的头骨,要不是她自认心理素质不够强大,无法承受过失杀人后伴随一生的心理阴影。

最后──那个在沃尔玛水果摊旁、疑似有严重选择障碍的香蕉男,他真的是兰迪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她想去搭讪。她想约他去喝一杯,她可以请客,然后,也许……约他来一发?

请原谅她用词粗俗。但是,一个女人,健康、适龄、没有姓冷淡的女人,在被困在同一天这么久之后,在各方面都变得格外绝望是完全合理的。

再者,既然现在她做什么都零后果,那何不呢?

退一万步来说,要是今天她是个男人,这里男女性别立场调换,那可不会有多少人为此大惊小怪。长期以来,这个社会都将‘男人随口对女人提出姓提议’合理化,声称这是人之常情,有时还彷佛是种殊荣,好像女人被问这样的问题还是她三生有幸、是看得起。

既然男人们都有权力、都可以这么做,那怎么女人就不能了。

兰迪想:她只是想体验一下,想尝一口这种感觉。

计划是三步骤;要是漂亮的香蕉男愿意和她去喝一杯,那说明至少他也对她有点想法。喝一杯的过程中兰迪会进一步确认彼此是否都有意思,确认完毕后她才会提议。

要是香蕉男感觉被冒犯了,她会郑重道歉,有必要的话,她会进一步解释自己的行为,这个解释将包括她正在无限期的参演土拨鼠之日续集的部份(即使可能会被当成疯子)。

那样对方终究会原谅她,放过这件事,因为兰迪看起来像个疯子。

要是香蕉男没有被冒犯,那很好,他们会玩得愉快。到了隔天早上,这件事将不复存在。没人需要为任何事负责,完美。

兰迪走进韦恩咖啡馆,脚步跨得又大又急,伴随清脆响亮的高跟鞋声,引起咖啡馆内半数人的注意。

她穿着衣橱内最贵的白色风衣(竟然是件高订,兰迪想不通自己怎么会有这么贵的衣服),内搭黑色、丝质的圆领无袖衫、和一件乍看平平无奇实则要价三百美刀的深蓝色牛仔裤,戴雷朋太阳镜,背着柏金包,目的是想让自己看上去非常不好惹,想让自己看上去气场能有两米八

事实证明,这套衣服确实有达到兰迪期望的效果。她看起来像以信托基金维生的名媛,可能这辈子没离开过哥谭,但同时也从没踏出过钻石区或布里斯托外的地方。

她排在那对情侣的后方,装作若无其事,一直在看手机。

直到讨人厌的出轨男大声吼出同一句话。

“笑话。你想要一个男人又正直又体贴,要有英俊的脸蛋和永远不会出轨的忠诚,要温柔体贴,又要有坏男孩的笑容,还要赚钱养你?你有毛病吧啊?”

在女方回嘴前。在咖啡馆的保安们冲上来阻止以前。兰迪终于逮到机会,能把压积在心里许久的吐槽说出口:

“出轨就出轨,不想付钱就不想付钱,干嘛扯这些有的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