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意抬头看向了他,那模样让裴寄有一种陆弗之是在咀嚼自己骨肉的错觉。
浑身都在泛疼。
短短几秒,裴寄就被看得受不了,猛地低下头,才发现这桌子菜,几乎都是曾经他最喜欢的。
裴寄微微出神。
陆弗之口味清淡,和裴寄是两个极端。
裴寄都没观察陆弗之几天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高中食堂饭菜口味偏重,裴寄每次都选陆弗之附近的座位,吃完之后就发现陆弗之基本没怎么动筷,在盘子里挑挑拣拣,像个金贵的大少爷。
现在想想,那时候陆弗之的显赫家境就已经初露端倪,偏偏裴寄没往那地方想,反而在午休时候偷溜出学校,给陆弗之买了合他口味的菜式。
他把饭盒趁着陆弗之去办公室的功夫藏在陆弗之桌肚,看着陆弗之盯着那个冒出来的饭盒出神,一口没动,气得质问陆弗之为什么不吃,那是他翻墙出去买的。
陆弗之没有说话,在裴寄那双漂亮的眼睛的注视下,把东西全都吃完了。
大概是饿狠了。
裴寄得了趣味,开始每天都给陆弗之另外买饭,直到几天之后,陆弗之的桌肚里出现了新的保温饭盒。
陆弗之说,是家里带的。
裴寄失去了趣味,但陆弗之依然会去食堂吃饭,他每次都坐同一个位置,身边每次都没有人,作为同桌,又是给陆弗之买过几次饭的情谊,裴寄自然而然获得了和陆弗之同桌吃饭的机会。
那天被陆弗之从医务室带走之后,陆弗之的保温饭盒里出现了陆弗之以前从来不吃的辣椒。
是给裴寄的。
陆弗之还当着裴寄的面尝了几口。
当天,他就因为胃痛去了医院。
从那以后,哪怕是后来两人住在一起,裴寄也没再让陆弗之碰过重口味的食物。
但现在,陆弗之吃辣椒的时候连面色都没变过一下。
裴寄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喉咙里压出一声:“你……”
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陆弗之说:“国外待了几年,口味变重了。”
言外之意是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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