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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直男穿到古代冲喜 998 77705 字 1个月前

“没有,倒是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路上累的,没事……”曹坤没敢跟他说,其实这趟去南方十分凶险,差点把命搭上。

去的时候一帆风顺,结果回来的半路遇上了水匪,原以为山匪就够难对付的,没想到水匪更甚。

途径滁州一带时,船被水匪凿破了,船舱进了水大伙都掉进了水里。

曹坤会凫水所以并没有事,但在水中打斗时被水匪刺了两刀,一刀在肩膀一刀在胳膊。

等把水匪打跑了才发觉自己受了伤,幸好没有伤及要害,发了好几天的高热,捡回一条命。

回去的路上曹坤想了许多,没娶亲之前他敢打敢拼,为了赚钱不要命。

如今有了夫郎和孩子,还拿命去拼,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让林秋怎么办?

所以决定这次跑完就辞了脚行的活计不干了,总不能为了赚钱命都不要了,干脆在家安生的陪着林秋开铺子。

铺子的生意也想好了,冬天来表嫂这批发蔬菜,夏天卖些杂货,好好陪林秋把孩子养大。

晌午吃完饭,曹坤把自己准备离开脚行这件事跟林秋说了一嘴,没想到他激动的哭起来。

“这是怎么了?你不愿我离开脚行吗?”

“我这是高兴呢!本来就想劝你离开脚行,就怕你不高兴。你不在的这两个月,日日提心吊胆生怕你遇上危险。”

曹坤把人揽进怀里,“以后不会了。”

抱了一会儿曹坤突然想起来,从怀里拿出钱袋子,里面赫然是两个圆滚滚的金元宝!

“这,这是金子?”

“嗯,一共十两黄金,是我们跑江南这一趟的酬劳。”

十两金子正常情况下可以换一百两银子,但金比银稀少,特别是县城这种小地方金的价格就要贵许多了。十两金子如果卖到首饰铺子至少能卖一百一十两银子。

“快收好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可别弄丢了。”

“你拿着吧,给我们娃攒的。”

林秋摸着肚子道:“还不知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呢,万一是个哥儿……”

“哥儿更好,像你一样温柔体贴。”曹坤亲了亲他额头,“无论生什么我都喜欢。”

*

曹坤只在这住了一日,第二天就把林秋、林穗和陈容都接回了县城。

他们一走,家里顿时又冷清起来,每天只剩李氏和青芸往后院跑。

小元宝也察觉出少了人,每次李氏抱着他的时候,小脑袋就来回转着找人。

“乖乖,这肯定是找他姑奶呢!”

王瑛摸摸儿子的小脑袋,这么小一点知道认人了。

夏天在一声声蝉鸣中渡过,眨眼元宝就六个多月了,如今可以自己坐在床上玩耍了。

前几日陈青岩想儿子,回了镇上一趟,抱着他去街上买了许多玩具。

有拨浪鼓,木头雕的小老虎、小马驹,铜制的九连环,还有竹丝编的蟋蟀,模样栩栩如生,用手一晃还能发出声音,真不知道这些匠人怎么做出来的。

这些玩具里元宝最喜欢这个巴掌大的蟋蟀,抱着啃得满脸口水。

王瑛故意把玩具抢走藏起来,小家伙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

“啊!”

“啊什么,给阿父玩玩不行啊?”

小元宝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意思自己没有了。

王瑛被他逗得不行,把竹蟋蟀还给他,小家伙笑的眉眼弯弯,继续抱着啃。

白日还玩得好好的,到了晚上王瑛刚进试验田就听见敲门声,连忙出来道:“怎么了?”

门外婆子的声音有些焦急,“郎君,小少爷好像发热了……”

王瑛一听急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