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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序 语笑阑珊 75935 字 1个月前

“如果没什么工作上的事,我还有别的约。”庄宁屿和他握了握手,“不好意思。”

任冰看了眼一旁站着的易恪,他在来锦城之前,就对这位大少爷有所耳闻,原本还以为要等年后研究组和行动组产生交集时才会碰到,没想到短短两周,就已经见了两次,并且对方两次还都和庄宁屿在一起。而易恪在面对这个想方设法要把自家老婆拐到千里之外的法内狂徒时,虽然依旧保持了应有的职场礼貌,但明显礼貌得十分表面,打招呼也只是微微一颔首,黑色碎发掩住眉骨,薄唇抿成一条线,整个人像一把未出鞘的,冷而硬的刀。

“那任组长先忙,我们先走了。”庄宁屿笑笑,拉起易恪的衣袖出了门。直到回到车里,超绝冷酷大帅哥才恢复原形,哼哼唧唧地伸手抱住老婆:“他什么时候回首都啊?”

“至少也要等宙斯大饭店的规则区出个结果吧,不然岂不是白来一趟。”庄宁屿推开他,“开车。”

“去我家?”易恪问。

庄宁屿自己系好安全带:“再走一遍上一次的流程吗?”

往事大可不必再回首,易恪听不得这话,一把捂住庄宁屿的嘴。

庄宁屿笑着躲开:“如果没有特殊安排,那就回福星苑吧,我妈炖了玉米排骨,说你爱吃,下午刚送过去。”

有特殊安排,但在周末。易恪佯装镇定地答应一声:“没安排,行,那我们回福星苑吃排骨。”

周五的交通情况不用想都知道,每条路都堵得水泄不通,易恪却对这份拥堵很满意,毕竟路越堵,老婆将来住进自己家的概率就越高。好不容易走走停停开回福星苑,结果没地方停车,易恪身为外来人员,想在老小区找到固定车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两人又在附近几个街区转了三四圈找车位,各种客观条件叠加起来,等终于回家喝上玉米排骨汤,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

所以饭后的易恪也就理所当然获得了留宿权。他先把碗洗干净,又把自己洗干净,最后再穿着羊绒含量百分百的家居服把老婆爱吃的车厘子洗干净。庄宁屿也洗完了澡,眼下正趴在客厅沙发上闲闲地看着书,稍微大一码的家居服被他蹭得卷上去,露出一截细瘦腰肢。

易恪端着水果碗从厨房出来,目光不受控地落在那釉般冷白的肌肤上,漂亮的背沟如冰山裂隙,腰线劲窄,向下收进松垮裤沿,柔软的羊绒材质勾勒出贴合起伏的身体曲线,视线再往下,入目是修长的跟腱和透着浅粉色的脚趾。

一股气血瞬间上脑,易恪本来是准备抱着老婆快乐看书吃水果的,结果车厘子还没吃到嘴里,人就已经烧成了车厘子同款色号,他把碗轻手轻脚地放在茶几上,转身就做贼心虚地想往洗手间跑,庄宁屿却已经坐起来,纳闷地问:“你弯腰做什么,肚子不舒服?”

易恪蹲在地上,试图遮掩:“嗯。”

庄宁屿穿好拖鞋走过来,想扶他,易恪却连连摆手表示不用。他面红耳赤的状态实在太意图明显,以至于庄宁屿甚至还主动低头检查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不解好端端的这又是因何而起。易恪伸出两根手指,把他敞开的衣领稍微拉了拉:“扣子扣好。”

血气方刚的小年轻,可以理解。庄宁屿拍拍他的肩膀,把自己的睡衣扣得好似正装衬衣:“行了?”

不行。两人的距离太近,近得连呼吸都缠在一起,易恪握住他的手,本来想说点什么,结果还没等大脑反应过来,唇已经先一步贴了上去。庄宁屿没怎么蹲稳,身体蓦然被撞得往后一倒,易恪却以为他要走,于是眉头一皱,俯身把人打横抱起,直接压到卧室床上,带着几分不由分说的蛮横,低头重新用力吻了上去。

庄宁屿闭上眼睛,微微启开唇瓣,舌尖立刻就被对方炽热的体温浸染。易恪一只手圈过他的肩膀,另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