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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他的身体?

白御卿没有否认。

陆煜行略微挑眉,扫过自己小腹狰狞的伤疤,喉头溢出一丝笑意,随后轻缓低声道,“公子可记得两年前陇北军粮案?”

“那时候迟迟等不到粮饷,蛮族趁着军中内乱最为饥饿虚弱之时,在玉窟峡偷袭围剿,主军随应好攻打并夷,当时……”陆煜行思索了一下,“帐中大概只剩七百人。”

“近三千蛮兵围剿——”他的指尖略微用力,让白御卿摩挲地更彻底,尾音却轻悠悠拉长,面上没有丝毫情绪,“我带人杀出去,杀了一天一夜。”

“结果……被枪捅了个对穿,钉在了地上。”

陆煜行的尾音还带着几分笑意,似不在说自己,像是旁的什么,不相干的人。

枪穿过小腹钉在泥土里,厮杀了一天的血肉淋漓盖了整个身躯。

小腹疼得刺骨,血流了一地。

陆煜行那时候半眯着双眸,瞳孔涣散,浑身发冷,只盯着不断溅着血的天空,血蒙了他的双眸,恍惚便要朦朦胧胧阖上双眸。

耳边是阵阵厮杀、铮铮剑鸣。

曦光破晓之时,运粮的大军与增员赶到,止住了即将捅穿陆煜行脖颈的一枪,堪堪救下了陆煜行一条命。

他踉跄被萧涟涟扶起,恍惚晕过去之前,才听见有人说。

—— “是京中宁国公世子筹得粮款。”

那嗓音猛然与如今的陆煜行重合。

白御卿略微怔然。

……他的《盛秋赋》 。

男人低垂着双眸,死死盯着白御卿。

略微低头凑在他耳边,呼吸粗重,灼得他发烫。

宽大修长的手似是要狠戾掐住他的后脖颈,却只发力在自己手背上,绷起青筋与弧线,落在他后脖颈上,轻得窒息。

明明嗓音低哑深沉,泛着几分蛊惑的柔和,却嘶哑到满是侵略性与笑意。

“那时我就想,公子……又救了我一命。”

第54章 我腿间一道疤 许是因为陆煜行……

许是因为陆煜行在陇北, 也许是因为应好在陇北……或更是因为,不忍在外御敌的将士连军饷都无法寻得。

一贯闲散的他才难得在京中做了篇《盛秋赋》再加上仗着宁国公府的名头,字字句句都在逼富商权贵捐粮。

那时候系统不知他为何提笔字字斟酌赋章语句, 只以为他难得有了闲情雅致要在京中崭露头角, 还兴致勃勃提供了现代的什么千古名句。

可他一个没用。

待做完之后筹得了粮食, 系统才知道他做这篇赋章的意思,尖叫阻止——

[不行啊,陇北军没粮是龙傲天主角历练的磨难之一,更加深了他坚韧的内心与恨意——]

白御卿只是打断他,“那是不是又会死很多人?”

对。

原著中, 帐子中的七百人,因为没有军饷以及主军被京中命令调走的悲剧, 而被围剿至死。

血肉淹没了山林,浑身血肉模糊勉强捡回一条命的陆煜行从尸体里爬出来,踉跄跌倒,一步步爬出尸体堆,狼狈至极。

鲜血淋漓的指尖扣在地里, 他一下下爬,爬得手掌磨出血骨,拖出一道蜿蜒的血痕。

身后的尸海里,有与他共事一年的士兵, 也有前日与他把酒言欢,能让陆煜行略微扯出一丝笑意的毛头小兵。

——都死了。

可苦难本身没有意义,他的心性之所以坚定。

只是因为他是陆煜行。

轻飘飘的一句心性, 又定了七百人的生死,真是划算买卖。

白御卿扯了扯唇角。

当年,增员的军队随着军粮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