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是酒!”
凯莎快乐地笑了起来,整个人往后仰,差点弄翻怀里的袋装蔬果片。
达米安转了圈眼珠,把葡萄酒放回架上,带着香槟和两支长笛杯回到沙发前,替凯莎先倒一杯。
“喝香槟。”他命令道。因为他实在变不出比香槟度数更低的类酒品。
凯莎接过长笛杯,看了看淡金色、冒气泡的香槟,再看着他。
“我可不可以加”
“不可以。”
“你甚至没听我说完。你怎么确定我想加什么?也许我只想加冰块。”
“求你,别用葡萄汁毁了它,”达米安干巴巴地回道,拿起遥控器选台,“掺红葡萄汁的香槟不能等于红葡萄酒,这个玩笑不好笑。”
凯莎窃笑着,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力道很轻。
达米安知道这形同凯莎默认她原本打算这么做。亲昵、充满熟悉感和信任感的互动带他想起凯莎十七岁那年,他和凯莎曾经拥有过的所有独处时光。
他在倾盆大雨中的海峡区空仓库屋顶和凯莎相遇,在盛夏中韦恩庄园的厨房外再次见到她。当时凯莎看着他,仰起脸,两眼闪闪发亮。
他在黑面具的俱乐部中重新认识凯莎,那是一次差点出错的卧底任务。当时凯莎靠在他胸前,揪住他衬衫的方式彷佛她的生命取决于此。
三个月后,他错过凯莎的元媛舞会。那是他们第一次真正大吵,那之前发生的争执相较之下都不过是小打小闹。
他不能让凯莎知道真相。他只能期望凯莎自己察觉真相。
毕竟,凯莎真的喜欢他,不是吗?达米安不会大胆将之妄称为爱,可他也没迟钝到会错认凯莎每每凝视他时,眼中闪烁的火焰。
相反,凯莎第一次决定背弃他,回到提摩西身边,对隐藏的真相丝毫不感兴趣。
达米安勃然大怒。
后见之明是个混蛋;达米安知道他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脾气,而他没有。他的怒火只是将凯莎越推越远,他们正在互相伤害。
当达米安回过神时,他已经站在凯莎的朋友圈外,缺乏关心彼此的借口,无法在杰森和凯莎因着杰森的愚蠢渐行渐远时提供帮助。
六个月后,凯莎决定申请波士顿的大学。
现在看来,那是合情合理的结局。
想当然;当时的达米安不能明白这点。
他将之视为重大的背叛。
第二次。
他不知道凯莎会是他此生的‘吾爱’,直到那年圣诞节,凯莎留在波士顿,近乎音讯全无。家中只有阿尔弗、卡斯和布鲁斯能联系上她,而这三个人都对凯莎太忠诚、太袒护、太保护了,不愿意将信息分享给其他人。
那是凯莎去波士顿的第一年。
达米安可以去波士顿探望凯莎。而他没有这么做。
只要他不这么做,他就能继续留在想象中,不必面对被凯莎扫地出门的残酷现实。
即使他在夜巡时,疯狂想念夜莺活泼、带点鲁莽的身影。那可能也可能不是他后来将理查德带在身旁的原因之一。
凯莎在秋季回到哥谭。
她二十岁了,给初次见面的理查德和芭芭拉带了礼物。她坐在泳池边陪女孩们消磨午后时光,在树下跟杜克一起陪艾斯、提图斯玩抛接球,在阁楼上替阿尔弗雷德猫梳毛,替阿尔弗洗碗盘,陪布鲁斯出席商务派对,和杰森在图书馆内一窝就是一下午,用乐高和提摩西重新建立友谊。
她公然无视达米安。
他们开启了长达数年的冷战。
人们说:直到撕破脸,你才算真正认识一个人。
而直到他们决裂,达米安才能确认:那是爱。
两千多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