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久仰大名。”
路晟满脸黑线,警告白榆:“不准再说了,再说我要生气了。”
白榆表面上“嗯嗯”,然后总是忍不住笑出声,看他眼神也莫名带了慈爱,好像在透过他看当年的那个小孩。
……真是够了。
早知道就不告诉他键盘的事了……
第113章 提前进入训练阶段。
白榆上午买了票,下午就准备走。
周寻文握着白榆的行李箱,想让他多留两天,又想着自己还没原谅他,别扭道:“妈晚上做醋溜排骨,你不吃了?”
白榆是真有事,“不吃了,你多吃点吧。”
周寻文妈妈舍不得他,一直劝说他留下来吃了晚饭,明天再走,爸爸怕耽误他正事,一个劲说:“人家票都买了,肯定是又急事,你就让他回去吧,又不是不回来了,等下次回来你再给他做醋溜排骨不就得了……”
两口子拌了几句嘴,把他两送到车站。
白榆坐上车了,两人还在下面争执醋溜排骨为什么一开始不做,说着又开始翻旧账。
路晟还没体会过这种家长里短,觉得新奇,多看了两眼。
白榆看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笑了笑,“我爸妈平时就这样,一点小事都要争论半天,你不用管他们,等回去就和好了。”
路晟“嗯”了一声,坐回位置,“挺好的。”
白榆不明所以,“哪里好了?”
路晟没说话,只是放在扶手上的手碰了碰白榆,想牵他的手,又觉得公共场合不好,想了想还是收了回来。
白榆看出他的想法,直接大大方方抓住他的手,放在背包上。
镇上的大巴车人来人往,也没人看他们。
在这种小地方信息闭塞,思想传统得很,就算看到两个大男人握手也不会觉得奇怪,只会觉得是哥两感情好。
这种体验对路晟来说确实太微妙了,他紧紧握着白榆的手,回头看着他。
白榆带着耳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吹过的风卷起他的头发,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有种明媚的光。
好像七年过去,岁月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时间改变的只有环境。
路晟鬼使神差地凑过去,仔细观察他脸上的微小细节,发现白榆的皮肤是真的好,完全没有瑕疵。
白榆察觉到他的举动,摘下耳机看着他,“你干嘛?”
路晟的视线微微上移,移到白榆眼睛上,然后回到他的嘴唇上,很自然地落下一个吻,也没有解释。
这个吻就像那天夜里,他落在额头上的一样轻。
白榆的心里微微掀起波澜,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长出来了,他想要掩饰,就把耳机分了他一半,“你要听吗?”
路晟以为他在听歌,戴上才知道他听的是决赛那场的语音,他问:“为什么要听这种东西?”
白榆回他:“有时候眼睛看累了,第二遍就会用耳机听,相当于复盘两遍了。”
路晟不能理解,“耳朵听能听清楚吗?”
白榆微微点头,解释道:“我的听觉比较灵敏,可以分辨一些微小的信息,徐波是靠眼睛分辨的,而我其实是靠耳朵去分辨的,这个游戏的听觉做得比视觉更好,有时候眼睛看不到的,耳朵会先分辨出来。”
所以这才是白榆能完美配合徐波的主要原因,徐波靠的是眼睛,而白榆靠的是听觉。
……这样会很辛苦吧?
路晟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在相同时间下,眼睛所能接受的信息是耳朵的无数倍,白榆想要赶上徐波所知的信息,他的信息处理速度需要快非常多倍才可以,这意味这白榆平时要做更多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