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净;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我逼你嫁给我了吗?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既然说爱我,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成日都这般闲?”、“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原谅我。”、“你若是要这般想,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