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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男主是渣攻 秦邺 87936 字 1个月前

了,终于填满了自己肚子的少年总算想起来了,之前脑子里留存的问题。

“我的衣服呢?为什么我会……会这样被你抱着。”他有点难于启齿,从耳根一路红到了脖子,甚至身体上都铺满了浅浅一层粉来。

这么赤/裸的待在一个男人怀里,也算是头一回。

秦狩松开手,如愿的放开少年,让他自己下地远离自己几步,然后那双翠绿色的眸子紧紧的局促的盯着自己。

嗯,可爱呢。

秦狩心里想着,然后用带着一种恶趣味的语调开了口:“嗯?当然是……我亲手脱的啦。”

“为,为什么!”方希有点结巴,这个人他,他干什么要脱自己的衣服。

对面的男人抬抬下巴,微微收敛了表情,然后用矜贵的神情说:“因为你长得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

所以……什么呢?

方希瞳孔一缩,他差点下意识的想要检查检查自己的身体,有没有别的那方面的痕迹。

难道他遇见了一个变态吗?虽然实力强,但是却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因为当着男人的面,方希不好作出摸自己那处的举动,因为全身都在痛,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被做了那种事情。他记得自己晕过去的时候是正午,现在几乎是凌晨天快亮了,不是没有时间做那种事情。

“所以,当你的血液引来一群怪鸟的时候,我好心的没有抛下小可怜,反而拼命把那群鸟杀了回去呢。”秦狩唇边噙着笑,看着少年的表情变来变去,五颜六色,搞笑极了,他继续道:“然后我就把你的衣服全部剥了下来,一把火全点了,还给你洗了洗。又升了一堆火,给你烤,怎么样,是你想要的回答吗?”

拥有进化病毒的人类,愈合能力体力都会大大改进,而他捡的这位主角候选,更是佼佼者,不过一晚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愈合结了疤,不再出血。甚至他的血液里的能量浓度都可以无意识的吸引那些全靠本能捕食进化的怪物和动物,足以证明这位的天赋非常的强悍了,但也很容易被怪兽们吃掉,多亏了他运气好,提前把人捡走了。

说起来,这位的运气,是不是都用来遇见自己了,秦狩不由得这么想着。

方希涨红了脸,对面的男人偏偏还一脸看戏不嫌热闹大的对他指了指方向,“喏,旁边就是个小河流,你可以过去自己检查检查,我保证不偷看。”

“哦,还有一件事,你动作要快,河水是流动的,我之前清理过,但不保证现在会不会有变异的生物游了过来。”

方希眉头跳了跳,然后在男人戏谑的目光中,直接摆烂的松开了手,然后抱头蹲了下来,声音闷闷的说:“你把我的衣服都烧了,我现在穿什么,总不能就这么光着吧,我又不是变态。”

“嗯……”秦狩沉吟了一下,“你不去检查了吗?”

方希恼羞成怒:“不去了!”

“那跟我走吧,我来的路上,有个别墅小庄园,我们去那里找找衣服凑合穿上吧。”秦狩站起身,上前几步,向他伸出手,“你选自己走,还是我抱着你去?”

方希:“……”

在内心天人交战了一会儿后,他还是妥协的抓住了那个男人伸过来的修长手指,那只手洁白修长,骨节分明纤细,是一只非常好看完美的手。

“抱稳我。”俊美的男人将人轻松的抱起,然后转身朝之前发现的地方走去。

在秦狩乐不思蜀的调戏新主角候选时,顾明耀这边却惊心动魄的像一部惊悚动作片。

系统被秦狩安排,负责监督两位发现的主角候选,按他的目光来说,这位顾明耀确实更适合当一位末日的救世主。

一路上,他也聚集了好几位伙伴,也有勾心斗角和摩擦不断,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