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纠结,但在对方静静地注视下,最终还是做出决定,深吸口气,踮起了脚尖。
黑色的阴影瞬间笼罩下来,程修宁藏于暗处,看着一半落在光里的白知梨,忽然生出一种将人拉进来的冲动。
男孩的生怯,年轻,笨拙,就如伞外的青白天光,滚烫而又明亮,是程修宁最抗拒最不喜欢的东西。他讨厌这种幼稚的吸引力,最好能用什么方法将其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摧毁掉。
程修宁敛下眼,一双白皙纤细的小腿出现在他视线中。
因为跟腱比普通人更长,是以形状和线条都更加赏心悦目,肤色本来就白,让阳光一照,更是白得反光,泛着层玉似的朦胧的莹润。
“这样呢学长,遮到了吗?太阳可真晒啊……”白知梨小声地,黏糊糊地抱怨道。
话音刚落,手上忽然一轻。
他抬头看,是程修宁拿走了伞,转身走到自己身侧,左手撑着伞、右手拖行李箱,表情始终冷静,连说话也是短短的几个字:“走吧。”
那张嘴又小、又粉,总沾着湿湿润润的水光,形状看起来很柔软,说起话总是慢吞吞,黏黏糊糊的,像在对着自己撒娇一样。
程修宁一点都不想再听白知梨说话了,一个男孩子怎么能有这么软糯糯的声音,又特别爱叫他学长,张张合合的,偶尔露出点湿红舌尖,让人不自觉地就往那里看。
都从哪儿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真是降低沟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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