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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坏脾气,喜欢她的尖刻冰冷,喜欢她的虚伪和虚荣,还是喜欢她的两面三刀?

司徒厌对自己性格中的恶劣之处了如指掌,但她不仅不改,甚至引以为荣。

因为谁都没办法从她身上占便宜。

而愿意跟她在一起的,也是因为她身上有利可图,为了自身的种种目的忍受她。

就像沈墨卿。

也许沈墨卿会继续忍受下去的,还会对她情真意切的说,“不要讨厌我”,或者在她想离家出走的时候拉住她,或者把她湿漉漉的头发吹干,或者在她在家里无理取闹满地打滚的时候按住她的肩膀,低头给她一个吻。

沈墨卿很少用香水,身上有一种很干净的味道,她的衣服总是会被阿姨晒在阳光下,在这个有些干燥的秋天,被她抱住的时候,司徒厌总能感觉到一种莫名温暖的,熨帖的味道,她会忍不住恶作剧,故意去咬她的耳朵。

然后沈墨卿的耳朵会微微泛红,就好像她害羞了。

司徒厌会好奇她有没有真的害羞,会侧脸观察她。

沈墨卿不会避开她的视线,她的眼睛黑漆漆的,像一场万籁俱寂的夜晚。

然后说:“不要咬。”

她就嘻嘻笑两声,抓着她的头发,“我就咬。”

沈墨卿像一只永远遵守着钢铁森林法则的森林之王,一直恪守着她内心深处的守序和正义,然后有一天,一只不守规矩的坏兔子从角落里蹦了出来,一下咬住了她的脖子,她没有办法将森林之王拽下她的钢铁王座,而且她的牙齿并不锋利,以至于这场蓄谋已久的屠杀,变成了一个交颈相依的,暧昧的亲吻。

森林之王缓缓低下了头,蹭蹭她的脑袋,温柔的亲亲她的额头。

晚上,兔子抱着自己的草根,睡在她的怀里。

……

为什么森林之王对兔子这样好?

当然是因为,她身上是有利可图的。

森林之王再怎样守序正义,也终归是个肉食动物,她不可能为一只兔子放弃一整个森林的生存t?。

而兔子是食物链最底层的生物,她背后藏着的兔子窝,会成为寻迹而来的森林野兽的最后口粮。

童话永远只是童话。

现实既不讲规矩,也没有道理。

司徒厌坐在梳妆台前,拿起手机,面无表情的浏览了一下房屋中介,联系了一家。

*

翌日。

沈墨卿起来,做了早餐。

她刚要敲司徒厌的房门,要叫她起来,门却咣当一下开了。

少女头发有点凌乱,眼下微微泛着青,一张小脸有点苍白似的,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沈墨卿:“……”

沈墨卿把手放下来,问:“怎么。”

“……没事。”

司徒厌盯着沈墨卿的脸看了三秒钟,转身去洗手间:“我去洗漱了。”

沈墨卿站在门口,眉头微微蹙起来。

早餐沈墨卿做的,很简单。

牛油果烤面包还有煎蛋。

司徒厌忽然说:“哦对了……”

司徒厌问:“你家里的公司是不是在国外做药业的。”

沈墨卿一顿,她盯着司徒厌的脸,过半晌,微微颔首,“略有涉及。”

司徒厌“哦”了一声,好像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把盘子里的早餐吃完了,随后打了个哈欠,“我要去睡了。”

沈墨卿:“今天上午没课吗?”

“我记得你上午有两节实验课。”沈墨卿看了看时间,“我可以带你去学校。”

少女的手放在门把上,但过了一会儿,她转过头,望着沈墨卿:“你自己去吧,我翘了,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