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2章(1 / 1)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