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1 / 1)

而他们开始忙碌没多久,就有出来吃早茶的人前来光顾。

这家卖的烧饼, 有包猪油葱花的,也有包猪油梅干菜的, 还有肉馅的,不一而足。

一个戴了个瓜皮帽,嘴里没剩几颗牙的老人要了一碗馄饨,正跟人说这家烧饼的来历:“这烧饼,是从丽水衢州那边传来的,他们有些地方叫烤饼……”

可惜,没什么人听他说话,另外几个正在吃烧饼的人,讨论的是《穿成包身工》这篇小说。

“《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越来越好看了!”

“曹可欣懂得真多,她靠着卖炸鸡赚到第一桶金,现在已经开始办铅笔厂!”

“这书里提到,后世的人早已不用毛笔,连钢笔都没有多少人用,大家用的是方便使用,出水顺滑水笔,也不知道那水笔是什么模样的。”

“这本书着实好看,我看着曹可欣做生意,就想自己也去做一做。”

“我喜欢书里写到的未来。”

……

那个讲述烧饼的来历的老人闻言很不高兴:“一个女子胡思乱想之后写的小说,你们竟还讨论得热火朝天!这种离经叛道,写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小说,就不该被刊登出来!”

老人这么一说,立刻就被早餐店里所有的人围攻:“不刊登这样的小说,难不成要刊登你写的?”

“小说只要好看就行,你管它写的是什么!”

“有本事你也写一本出来!”

“你觉得人家写得不好,可人家的小说,洋人都喜欢看。”

……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比桑景云之前写的小说都要长。

也因为这样,这本书里有更多的细节,描写得更为真实,曹可欣的成长和奋斗,也更让人有代入感。

这个时代小说很少,这本书又足够新颖,因此,积攒的读者越来越多。

再加上馥郁堂的爆火和曹可欣炸鸡的出现,如今在上海,有半数的人都知道出现了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未来的女子,穿越到这个时代。

虽然依旧有人批判这部小说,但在云景本身是女子的情况下,她这么写,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更何况云景之前写的小说,都被翻译成英文了!

云景如今在上海的名气,更上一层楼。

戴瓜皮帽的老人有些生气,可惜没人搭理他。

而这时,报童抱着一堆报纸跑来,将其中一份递给烧饼摊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