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百态。
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同样如昨日依旧,寡淡无味。
直到这样一个总是出其不意的女子出现在生命里,生活才慢慢变得有意思。
他很在意她的想法。
柏萱盯着白色烟雾,轻声说:
“世道不公,本就如此。普通人仅是活着就用尽了大半的力气,能保住自己就不错了。”
谢衡比柏萱高很多,并排坐在一起,只需要稍微侧身,便可用余光看到她。
很多时候,他觉得这个女孩比活了两世的他还要通透明理。她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有时像雨后春笋,拥有破开一切的勇气和顽强。有时像风里的蒲公英,随遇而安,放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
“我很好看吗?”他最近老是看她,目光灼灼,丝毫不收敛。
话也越来越直白,她随口一问,他几乎是立马接话:
“很好看。”
他觉得,她最好看。
美人在骨在皮,更在气质。
谢衡说不清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有感觉,就觉得,和她待在一起很舒服,整个人的状态会变得很平和,有岁月静好的安宁,生活也开始变得有趣。
“算你有眼光,不过,你也不错啊。不仅会抓山鸡,还会烤鸡,其实那天,我要抓山鸡是开玩笑的……”
“不,你是认真的,你想吃,我看出来了。”
“……”
这直男……
柏萱脸颊有些发烫,还好现在是晚上,谢衡肯定看不见。而她,也没看见男人在偷笑。
鸡肉香味越来越浓,柏萱没心思跟他斗嘴,专注盯着埋在土里的肉。
现在才三月中旬,没有荷叶,谢衡便找了蕉叶裹住山鸡,埋在土堆里用火闷着。到现在,约莫大半个时辰。
算算也差不多,他从前常跑夜路,野外生存能力自是不用说,手艺也早就练出来了。
山鸡不像家养的鸡那么肥,闷熟着吃非但不油腻,反而会让肉质更加软糯细腻。
都是自家人,不必见外。
柏萱接过谢衡递来的鸡腿,咬上一口,立马竖起大拇指。
他轻笑一声,被她这憨憨的动作逗乐。
她吃东西很小口,速度却不慢。
谢衡撕下另外一只鸡腿,再度递过去。
“你不吃吗?”
“我不饿。”
“我是说,你也很久没吃肉了,你不想吗?”
“没什么想法,我食欲不重。”
说着,谢衡忽然沉默下来。幽深的眼,从鼓起腮帮的女孩脸上划过。
她吃得专注,对于他的眼神一无所知。
柏萱确实不知道他动了什么心思,听他说完,便心安理得接下鸡腿。
就在一个多月前,她在谢府,天天要什么有什么,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如今被强制拖到这种荒郊野外,每日跟在太子身边提心吊胆,像吃肉喝酒这种放在从前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此刻也变得珍贵起来。
果然,由奢入俭难。
她今天坐了一整天马车,之前精神紧张不曾发觉,眼下吃饱喝足,腰部的酸痛感忽然变得无比清晰,且开始向全身蔓延。
谢衡正在收拾残局,一颗小脑袋毫无预兆靠上了他肩膀。
他心脏重重一跳,微微别过脸,下巴不经意蹭到圆圆的发顶。
尚未开口,倚着他的人就说:
“怎么了?你说让我靠着你的。”
谢衡喉结滚了滚。
他不是这个意思,但她此刻这般,是什么意思?
男人在纠结,柏萱却已经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