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破开了那些碍事的砖头,与此同时,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儿身上也是。

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谁的血流的多一点。

他们都蹭上了对方的血,搅和在一起,就像一种诡异的,无声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诉全世界,他们在最倒霉的时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后的每一天,他们都会在生命的长河里拿着喇叭宣誓对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着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儿,爬到教堂的楼梯上时,米娅小姐差点现场昏晕过去。

男孩儿得救了,而温木的胳膊也差点报废,从此留下疤痕,时刻提醒着他那天的相遇。

两个看起来比较可悲的少年就这样在迷茫无知的年龄,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来。

他在医务室包扎好伤口后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着对方的醒来。

他连见面的台词都想好了。

我叫温木

你叫什么?

咱们以后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后,他将自己排练了几百遍的台词念给对方听。

但是只念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么?

忘记了。

好吧,他觉得这个问题能解决,反正他的主要目的也是和少年交朋友。

于是他决定快点结束这个话题,进入下一句的主题。

那我给你起一个好不好?

好。

你以后就叫……嗯……贝格……森?

贝格森,好听。

温木尬笑两声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他就是灵光乍现,胡乱起的名字,只不过是恰巧知道华语里有森,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