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瑾催促。
“我冷啊。”萧矜随手把衣裳搭在软椅边上,无奈道:“但是这衣裳今日穿过,睡觉时不能再穿了,你有干净衣裳没?给我随便拿一件。”
陆书瑾这时候上哪去整萧矜能穿上的衣裳,但又不能总让他光着膀子在屋中走来走去,只好埋头去了放衣物的柜子之中,将衣裳扒出来寻找。
别说还真让她找到一件。
是她出了杨镇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因为赶路匆忙,又在躲避追寻,所以买衣裳的时候没时间研究尺寸,随便拿了两件,结果其中一件里衣就太大了,导致她只穿了一次就没再穿过。
但到底是花钱买的,所以到现在也没扔。
里衣的布料是劣等麻布所制,但因着是贴身衣裳,还是有几分柔软的。
她拿给萧矜时,立即遭了萧矜一脸嫌弃,咧着嘴道:“你不说是衣裳,我还以为是一块裁成了里衣形状的擦脚布。”
“有得穿就不错了。”陆书瑾背过身去,手指在书面上打着圈,再一次重复,“你快穿上。”
萧矜也只得将这破布往身上套。他的皮肤绝对称不上娇贵,但这衣裳穿着实在是难受,粗糙得在皮肤上一蹭,就泛起一阵阵痒意。
且肩宽勉强合适,双袖子却短了一截,露出萧矜一小段手腕来,有点像酒楼里打杂的小二。
“这衣裳还行,甚得我心。”萧矜很是违心地夸了一句,一边往床榻上爬一边说:“明日我穿回家之后就不还你了,我留下来当擦脚布。”
陆书瑾懒得搭理他,又坐回桌前低头写字。
“你何时睡?”萧矜扭头朝她这边看。
“这篇文章写完。”陆书瑾说。
萧矜不再说话。
暖炉将屋子烘得十分温暖,萧矜连朝外侧躺着,目光落在陆书瑾身上。
她坐得很板正,袖子微微挽起露出精瘦的手腕,长发高束马尾微微垂在肩侧,低着头专注认真地写字,光从她侧面落下,将影子打在地上,形成宁静又精致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