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之后来看过萝丝,盯着她好一会儿,才放弃似的问她了她的名字,当她说自己姓斯派洛的时候,他才恍然大悟。
“你和你的母亲长得不像。”他这样说,虽然只是在陈述事实,但萝丝不免觉得有那么一点点,不高兴。
一点点。
万磁王没有忽略她的不高兴,转手便将一边的铁碗挥来,用能力将铁皮分割弯折,做出一朵铁做的玫瑰递给她,而后,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
看着这朵永不会凋零的铁玫瑰,萝丝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生气于他的敷衍,但总归,她收下了。
毕竟在这短暂相处中,她也清楚万磁王是个怎样性格的人,要从他身上得到她本来就不抱期望的父爱,恐怕只能在梦里才可以短暂实现。
而且,她也不认为万磁王会真的把她当作‘孩子’。
他所拥有的野望需要一个足够强的先锋替他开路,而没有人比萝丝更合适,只是现在,她还需要一点点时间成长。
不过这些事并不是她现在需要担心的,该来的总会来,外面的形势并不乐观,却也没有那个声音说的那么不乐观。
恢复记忆的只是极少一部分人,而这部分人中大部分还是有特殊工作的特工以及变种人,普通人仍然对上个时间线所发生的一切毫无察觉,因此,大众舆论现如今未起波澜,搜寻她的只是某些组织与超级英雄而已。
但出了那种事情,现在能收留她的,估计也只有万磁王这边阵营了。
而这个边陲小镇所拥有的条件也实在算不上太好,所幸这里离海不远,只要需要,他们就可以派几个人出海捕鱼,总归勉强能过得去,萝丝本身也不是娇气的人,也不再抱怨什么。
总之,日子就这样过下去,洛娜时不时的会来,但她还要去陪男朋友,有的时候还要被万磁王派出去做些无伤大雅的工作,无非是清除痕迹这种,萝丝从不过问。
而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火人约翰也受不了每天在雪里赶来赶去的日子了,还好萝丝她们住的屋子够大,足够他在一楼找间屋子住,而只要有他在,屋里的壁炉总是旺盛炎热的过分。
虽然约翰对萝丝的观感不是很好他不喜欢这种软弱、温柔脾气的人,但他既然是同阵营的同类,他也不至于对她横眉冷对。
“说说吧,”某天,闲来无事,手机信号时断时续,约翰实在忍不下去,抬手就把手机扔到了一边沙发上,看了一眼萝丝,忍不住道,“斯派洛,灭世主,说说,这么多年来,你是怎么忍住不用这么强的能力,不被别人发现身份的。”
萝丝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书,记下页码,随即合上,经历了这么多,她已经不再是那么一个容易害羞腼腆的女孩,至少此刻,面对约翰,她能气定神闲地告诉他:“在今年下半年之前的十五年里,我一直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约翰忍不住重复一遍,用怀疑的眼神打量她,“你小时候身边就没发生过一点不同寻常的事情吗?”
“如果有,我绝不会不记得。”萝丝道。
“噢,那你没有异能,性格又这么不好,小时候,应该很容易被欺负吧?”约翰笑了笑,他的笑容并不真心,透出一种调侃,冷漠,嘲讽,这种嘲讽不是针对现在的萝丝,而只针对于身为普通人的她。
在他眼里,似乎人是可以被一分为二的,普通时期是一个人,变种人时期又是一个人,他对有能力的萝丝略有尊敬,但对身为普通人的她毫无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