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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再过去,也没几家了,连个开得起汽车的亲戚都没有,有可能和小汽车沾点边的,也就只有一个莫阳。

以前石大富眼皮子底下都没有莫阳这个人,一个父母早死,家里没钱,哥哥姐姐都嫁得远的人,和孤儿也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就这么一眨眼,人家就成了老板。

这可真是找谁说理去?

就这种穷鬼也能当老板?

石大富酸着呢,但他也只能酸着。

隔壁的邻居们都聚了过来,石大富听着说话声,听出来是蒲香也回来了。

前妻坐着小汽车回来。

这个念头让石大富觉得不舒服,不过他还没说什么呢,正在喂孩子的林美华一个眼神就瞥了过来。

“你前头媳妇回来了,你不去看看?人现在啊,变得可漂亮了,还开了店自己当了老板,能耐着呢。”

石大富一听之话,立即瞪了她一眼:“神经!”

他是发现了,林美华现在是越来越没了以前的温柔样儿,和村里那些三姑六婆没什么区别,说起饭来,动不动就跟吃了枪药似的。

所以他现在也越来越愿意出去,不愿待在家里。

这边夫妻两个坐在饭桌前比瞪眼睛呢,外面说了几句话,却是直接进了他们家门。

石大富一抬头,就看到这一对高个男女,挽着手进门。

莫阳还是那个样子,也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当石大富的眼神落到旁边那个长卷发的女人身上时,立即就看呆了。

这是……蒲香?

细算起来,石大富已经有挺久没见过蒲香了。

本来他就看不上蒲香,结婚那会儿都没多看过她几眼,一直觉得她长得丑,个又高,跟个男人婆似的。

后来离了婚,蒲香开店,换了打扮,他虽然见过一次,但那时还是短头发,打着摩丝,他看人一眼,就觉得是个涂了口红,戴了耳环的男人婆。

但现在不同,现在的蒲香留了长发,烫着在有些男人看来充满了女人味的大卷,脸上画着精致漂亮的妆,涂了红色口红的嘴,也显得小巧又饱满。

这嘴亲上去肯定滋味好!

石大富盯着自己的前妻猛瞧,就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女人一样。

屋里四个人,都是熟人了,谁也没错过石大富的眼神,谁也没有解读错对方的心思。

蒲香最是错愕,石大富这个狗男人,竟然会用这种眼神看她?

神经了吧他?

林美华也已经有挺久没见蒲香了,同样被蒲香的外表和现在透露出来的气质给震惊了一下。

然后,她的视线就嗖一下落向了石大富。

果然,这个男人就是这个死德性,永远别人碗里的最香!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精准概括他。

短暂的沉默之后,蒲香率先把视线落向了林美华。

“吃晚饭呢?我要回来和石海叔商量一下给佳杰在县城买房子的事,你们要是吃得差不多了,就和我们一起过去吧?毕竟这也是大事,你们作为佳杰的亲爸和后妈,总也要知道这事。”

林美华那耳朵嗖一下就竖了起来。

“买房子,什么买房子,买什么房子?”

林美华早动了想去县城买房的心了,但是石大富压根没想过这事,每次她念叨,他不是装着听不见,就是转身就走。

看看现在,她家那个老公公要给大孙子买房了!

不行,这房子要是能买,那她也要,她也必须要住商品房,她生的也是他们石家的大孙子,必须得一样!

蒲香注意着林美华的神情,她今天这话才说了一句呢,看来离达成目的就已经不远了。

果然,她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