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放在自己头顶揉了揉,熟悉的动作和熟悉的人,他下意识翻肚皮了。
“你的狗看起来很喜欢我,它叫什么名字?”皮尔斯顺手揉了揉小狗热乎乎的肚皮,听着小狗哼哼唧唧的声音。
“它叫西尔塞。”基恩回答道,因为小狗对每个人类都很热情,所以他没有怀疑小狗和皮尔斯有什么关系。
皮尔斯撸够了,站起身对基恩说道:“走吧,小子,我带你熟悉一下这里,别忘了带上你的狗。”
70年代,利物浦统治英格兰乃至欧洲足坛,诺丁汉森林从一支在二级联赛挣扎的球队爬升到英格兰足球的巅峰。
诺丁汉森林从利物浦手中抢走了联赛冠军,还亲手葬送了利物浦欧冠三连冠的美梦,连续两年拿下欧冠。
诺丁汉森林队当时的球员加里·伯特勒斯说过:“每次看到利物浦旗帜里写着他们欧冠冠军的年份,76/77,77/78,80/81。中间断了两年,我就暗自窃喜,因为那是我们干的,那两年的冠军是我们的。”
现在的诺丁汉森林虽然显现帝国末日的余晖,但是对于基恩来说,这是他之前仰望不可及的球队。
皮尔斯带基恩参观完球队,眼神平静地说道:“年轻人拥有野心是值得鼓励的事,前提是你的能力和你的野心是匹配的。”
临走前,皮尔斯又弯腰摸了摸希欧多尔的头,“附近有一片空旷的草坪,你可以带它去那里玩玩。”
希欧多尔望着教练年轻的身影,回想对方在执教时冷酷不近人情的态度,摇了摇大尾巴,果然还是当狗更受人喜欢。
基恩在克拉夫的指点下渐渐地融入球队,只不过他桀骜不驯的态度还是遭到球队老人的不喜。
好在他有一只过分讨喜的小狗狗,大家会看在狗的面子上和基恩保持淡淡的同事情,没有和他闹得太僵硬。
一场球赛结束,基恩因为出色的表现拿到本场比赛的MVP,他在更衣室给自己修剪胡茬。
“嘿,基恩,你今天要是去约会,我可以帮你照顾西尔塞。”斯科特·格米尔抱着希欧多尔说道。
希欧多尔在格米尔怀里一动不动,嘴筒子变着花样戳来戳去,【我一直觉得他身上的气味有点熟悉。】
系统回答道:【斯科特·格米尔是苏格兰青年队的教练,曾经给你写过信,邀请你为苏格兰效力。】
它家宿主转生成人类之后,保留狗的习性和身体素质,又拥有了人类的智慧和超强的记忆力。
就像现在这样,希欧多尔只是收到过格米尔写过的信件,就能记住写信的人类的信息素。
“别做梦了,我要带西尔塞一起去约会。”基恩毫不犹豫地拒绝队友的提议,他给小狗戴好背带,牵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