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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动着眼珠,反问:“所以……我提到探员K是离题,但你忽然把上帝扯进来就没关系?”

马特愣了愣,“你在故意惹我生气吗?因为如果……”

“不,我控制不住想和你斗嘴。”贝卡斯说,“我只是想说,你以为你刚刚认识我,但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你的存在,只是在和你见面之前,我想把这些事都做好。”

马特握住栏杆,警觉的说:“我感觉,我可能不会喜欢你接下来说的话。你怎么知道我的…存在?如果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见过你,或者听过你的声音,我不可能不记得你。”

“你完全想不到,”贝卡斯抿了抿嘴,说,“简而言之,当我知道自己无法穿越时间回到过去,我去往了一颗外星球,上面住着一群伊斯人,他们有非常高的科技,这种科技可以让他们的思维穿越过漫漫时空,进入另一个生命体的身体里——简称,‘夺舍’。”

又踏入了一个全新的外星生命领域,马特不禁沉默了。

贝卡斯补充解释,“这是东方的说法,比如说现代人的灵魂,使用了伊斯人的技术,可以无限制的进入某个古代人的身体,然后用古代人的身体和拥有的条件,全面体验古代的生活。”

“你这么做过?”马特狐疑的打量他。

“我……”贝卡斯含糊了一下,“对历史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伊斯人大有兴趣,他们开发这种技术就是为了亲身体验一把‘真实异星球体验游戏’,不过因为他们是精神体生命,寿命长的过分,所以肯定不会满足于只玩一把。”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正是这份独一无二的“精神投射”技术,伊斯人被太空中的大多数文明誉为“伟大种族”。

而这些文明都认为,这个头衔是伊斯人当之无愧的。

也因此,没有哪个太空文明知道伊斯星的具体位置。

但是贝卡斯很幸运,他身在川坨的银河图书馆,并且拥有快速找到需要书籍的超能力。

他掌握的一条高等数学公式可以迅速到达任何地方。

得益于此,他在木星上找到了一些伊斯旅客。

因为伊斯人通过这种技术进行过数次的举族迁徙,他们原本是什么样子已经无从考证。

在木星上,贝卡斯看到的伊斯人,看起来像是巨大的虹色圆锥,高度和底面宽度有大约两三米。

它们的皮肤十分有弹性,表面凹凸不平且布满鳞片。

从它们躯干的顶端伸出四条又软的柱形触须,中间的触须顶端是一颗黄色球体。

球体其中长着三颗硕大的黑色眼球。

这颗黄色球体的上方长着四条细长的灰色□□,□□末端有花朵形状的器官,黄色球体的下方则垂着八条绿色的触须。

贝卡斯不是医生,实在难以研究这一堆复杂的东西里哪些是“耳朵”,哪些是“手”。

但他很确定伊斯人是没有腿的,在它们的锥形躯干底部只环绕着柔软的灰色组织,它们通过伸缩这些灰色组织移动。

在木星上,贝卡斯得知,伊斯人正试图建造一条通道,试图将这颗星球与它们过去居住的星球相连接。

这样,它们可以瞬间躲避任何强敌。

伊斯人求知若渴,但绝不善战。

它们如同高级学者一般到处探头探脑,但遇到强敌就举族跑路,绝不会想硬碰硬。

在伊斯人看来,它们自己只是一群在太空中无视时间和空间的“旅行者”,希望优哉游哉的满足自己对全宇宙里所有种族的好奇心。

如果其他外星种族不会因为被它们窥探到了所谓的“文明机密”而恼羞成怒的杀向它们,那它们的游历生活将会更加完美。

马特质疑道:“既然是这么高的科技,他们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