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沂盯着她,“看在你的面子上,凑合着养养,但那狂徒,孤定要杀了。”

说着,他收走她的书,“这书我记得我不是烧了吗?”

“阿珠给我的,她那有许多这种书,看我养胎无聊,又给我送来一打。”

“那我可得跟齐旭好好说说,让他管管他媳妇,切莫带坏我媳妇。”

她嘁了一声,“谁是你媳妇了。”

“林惊雨,全天下见证的,你别想耍赖。”

他宽大的手掌覆上她的小腹,“还有它见证。”

林惊雨望着肚中的新生命。

“说实话,其实我希望她是个女孩。”

她抿了抿唇,嗤笑一声,“许是从小没得到过什么母爱,我想把母爱灌注在她身上,灌注在另一个新生的我身上,弥补从前的缺失,我想想,她该是个快乐又明媚的姑娘,自由而又无忧无虑,她可以决定她的喜好,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人生,一个绚烂多彩的人生。”

萧沂握紧林惊雨的手,“那就是个女孩。”

“她想干什么,就想干什么,她想当皇帝,我就力排众议,立她为储君。”

他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他注视着她的眼睛。

“而林惊雨,往后你也可以快乐明媚,我不敢保证无忧无虑,但你是自由的,你可以决定你的喜好,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人生,一切凭你的意愿,绚烂多彩。”

林惊雨静静地听他讲,他眸中的秋水柔和又坚定。

她搂住萧沂的脖子,昂起头,“我低俗一些,我此生的喜好和追求就是钱和权。”

萧沂一笑:“行,那孤送给皇后的摇钱树,皇后可满意?”

“不满意,太低俗了。”林惊雨望向金灿灿的摇钱树,财大气粗的,“本宫好歹也是个皇后,如此得被人道土鳖。”

“行,下次送个文雅些的,金灿灿的竹子如何?”

“好。”林惊雨一笑:“你不如送我个金灿灿的你如何?”

“行。”萧沂吻上林惊雨的唇,只是蜻蜓点水,小心翼翼把持。

鼻尖相抵,他呢喃道:“我愿把我一辈子送给你。”

*

林惊雨孕后愈发得嗜睡,还没聊两句,就迷迷糊糊睡过去。

萧沂轻轻把她抱到床上,替她盖好被褥。

林惊雨怀孕后,他夜里睡不着,就开始有了写日志的习惯。

起初是写些他们的点点滴滴。

林惊雨,第一次知道她名字,真正意义上相见,是在齐府的宴会上。

那时她一身素衣,纤瘦像是没怎么吃过饭,冰肌玉骨,恍若雨落打颤的梨花枝。

彼时一群游手好闲的纨绔躲在屏风后评论她的姿色和名字。

林惊雨,好一个我见犹怜的名字。

纨绔们压倒了屏风,倘若那屏风压在她身上,或许能折断她的腰肢。

可这与他有何关系。

许是冥冥之中注定,鬼使神差间,他握住屏风,免了一场灾难。

她眼睛湿润润的因惊吓而泛红,像是只兔子,声音又小又柔,跟他说谢谢。

他像往常一样装作伪善温润的样子,道无碍。

他以为自己尔虞我诈的生活与这只单纯胆怯的兔子不会再有交集。

直至齐府后花园,她三番五次,处心积虑勾搭他兄长。

这只兔子,好像没有表面那般单纯。

他起初瞧不起她,不过又是个贪图荣华的莺莺燕燕。

可这只莺,难缠至极。

他屡次三番,旁敲侧击警告兄长。

小心她。

她不是梨花,也不是什么兰花。

她是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