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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蠢货,我不指望他们,更不惧怕他们。”

“何必——”

“你不要劝我!”郗归直起身来,冷漠地说道,“不要用你朝堂上的那套规则来说服我,阿兄正是中了这套话术的圈套,才在即将获胜的前夜功亏一篑。我不需要名垂千古,不稀罕那些名士给我多高的评价,我永远只在两件东西面前让步——绝对的正确,还有绝对的实力。台城休想用江左那套陈腐的规则来束缚我,腐朽的堤坝永远无法拦住汹涌的潮水,无论是司马氏还是世家,都必输无疑。”

谢瑾久久没有说话,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受到了震撼。

他从前总以为郗归是受到了郗岑的影响,才会如此激进。

可直到此时,他才不得不承认,郗归要比郗岑尖锐得多。

她是真正的利剑,周身带着铸剑池里熊熊的烈火,通红的熔铁是她的眼泪,更是她的力量。

在昏暗的烛火中,郗归与谢瑾沉默着对视。

她的眼睛称量着他的灵魂,而他的目光,也正在试探着抚触她的灵魂。

谢瑾从未觉得郗归如此强大,强大到如同高悬的明月,因为高高在上,所以清冷孤独。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没有人真正理解郗归,就连他也没有。

她不是一只虚张声势的狸奴,她是离群的大雁,是失散的孤兽。

她有一腔的哀伤和痛苦,却仍有雄健的翅膀,和锋利的爪牙。

谢瑾不由自已地想起七年之前,荆州沁芳阁下的初见。

那时的郗归是如此地明快,如此地鲜妍。

隔着迢迢的时光,谢瑾几乎已经忘记他们当初缘何相爱。

他不信自己肤浅到只爱她的皮囊,可他竟从来也没有真正读懂过她的灵魂。

一个叛逆的、不羁的、强大的灵魂。

谢瑾闭上了眼睛。

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他眼前,他觉得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荒谬的梦境。

他当初爱的是什么呢?

爱她貌美?爱她娇俏?

谢瑾不相信。

他伸出手,想抓住一点过去的碎片,脑中却满是郗归从前的笑声。

在银铃般的清脆笑声中,他终于意识到,他原本就爱她的不同。

重重的时光像浓浓的迷雾,掩盖了他们之间的一切。

以至于七年之后,他们回头看去,只知道彼此依旧相爱、相信,却没有意识到,他们都已经走得太远。

就像两株原本就不相似的幼苗,在短暂的纠缠后,朝着南辕北辙的方向,尽力地生长出去。

越是努力,便越遥远。

郗归不是郗岑,她比郗岑更甚。

谢瑾无比清醒地认识到,她比桓氏、比北秦,更有可能成为江左政权的掘墓之人。

“阿回,你当真要毁了这一切吗?”

“不是我要毁了它。”郗归怜悯地摇了摇头,“是它自取灭亡。”

一个苟且地偷来数十年生机的王朝,终究会尽失那不属于它的气数。

或许在最初的时候,衣冠南渡,新亭对泣,士人们还怀着光复河山的念头,江左尚且能为这想望提供一块绝佳的土壤。

可世家却在这土壤中牢牢扎根。

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取不足以奉有余。1

世家的贪婪汲取了江左所有的养分,而司马氏为了权力,心甘情愿地许出了予取予求的承诺。

江左从此便无可挽回地败坏了。

王丞相又如何?郗司空又如何?

再有能耐的治世能臣,面对江左这个畸形的怪胎,都只能让它苟延残喘地稍稍续命,而不能根治其与生俱来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