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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论。”(①)

因此理所当然,最后要以书面协议的内容为准。

而这份‘书面协议’,不正是他们反对的【競業禁止契約】?

“我们还提出了偷拍的视频不能作为证据,但和美在新单位入职已经成了‘既定事实’,辩护无效。”

最后绕了一圈,他们的代理律师只能从‘协议范围不合理’这一点上进行申诉。

更何况,就像他们一直强调的,和美的第一份工作是‘前台’,第二份工作是‘仓库管理’。

这完全就是两份截然不同的职业,怎么能算违反了競業禁止契約呢?

他们对此信心满满,认为这些都是再寻常不过的道理,法官一定会懂的。

“结果……调查员先生,你知道法官是怎么回复我们的吗?”

尾藤素夫抬起脸,目光灰暗地看向国木田独步。

“……”

国木田独步没有说话。

因为就在下一秒,他看到眼前的男人自嘲一样笑了起来,一字不落地复述道,

“判决结论,人的技能和思想储备是潜移默化和深远长久的。”(①)

“如果进入一个新公司,就算从事与原先完全不一样的工作,根据人的社会性和知识积累,对过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完全切割,也是不可能的、有悖常理的。所以,不予支持。”(①)

“司法实践都是以形式上的合同约定优先,作为一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既然签署了契约,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①)

这就是法官的回答。

多么掷地有声,又无可辩驳的一段话啊。

而真正可怕的是,当他们想申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这一条不合理时,却绝望地发现,法律并没有对这一方面做出明文规定。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空白】的。

既然是【空白】的,那怎么解释,就是雇佣方说得算。

而对于MGT来说,这里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指的就是所有员工。

他们占领了法律的空白,肆意玩弄律法和基层员工,让字与字之间开出血淋淋的金钱之花。

“看,这就是法律给我们的答案。”

尾藤素夫惨笑地说道,

“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过和美,从她签下【競業禁止契約】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结果。”

当然,或许有人会说,你可以不签啊?

你当初就该拒绝的。

如果他们卡着【退职证明书】不给,为什么不直接去【劳动委员会】告他们呢?

你们难道没有其他选择吗?

可是——

选择。

他们真的有第二个选择吗?

每一家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都是庞大行业链条中的一环。而每一条行业链条背后,又是一个更加庞大的巨网。

即使提出了举报,算上举证流程、仲裁流程、实施流程……这其中的每一步,对方都能把它的日期无限拉长。

公司有一整个律师团队,能耗得起。

可他们耗得起吗?

即使不提【退职证明书】,那么【履历调查】时,老东家一句似是而非的评定,打工人就不害怕吗?

“国木田调查员,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选择。”

尾藤素夫说道,

“我们要么,每个月拿着两万七千日元的补偿金,在一盒普通便当就要六百日元的城市里空窗两年;要么,就冒着巨额的索赔风险,赌一赌,赌老东家的良心。”

可是,MGT会社有良心吗?

更何况,在这样的求职环境下,空窗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