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今鸾从顾昔潮背后探出头来,果真看到一群羌族壮士簇拥着一名红衣青年。
新郎莽机身材高挺,生得俊眉修目,他的马头上系着一大朵红绸,满面红光。
莽机右拳拍了拍左肩,朝着顾昔潮行礼,激动地道:
“抢婚当然是人越多越好,图个喜庆热闹!能有您这样的勇士参加我的婚礼,是我的荣幸。”
邑都将一团羌族服制的红袍丢到顾昔潮怀中,道:
“喏,和我们一道穿上吧,吉时到了,我们可要启程了。”
顾昔潮看着红衣迟疑片刻,最后还是接了过来,转身跟着同行的羌人一并换衣。
少见他只能吃瘪的样子,纸人里的沈今鸾在马上忍不住抿嘴笑了笑。
过了一会儿,换完大红服饰的羌族青年们依次都出来了。她不由延颈眺望,只见最后一抹高挑清瘦的红,正从帐中大步走出来。
一看到他,沈今鸾止住了笑。
顾昔潮浓墨般的眉眼,与一身红正是相映相衬。鬓边随风扬起的一绺白发,即便笼罩在热烈的赤色之中,都不减的清冷疏离。
这是她死后第二次见他穿红。
上一回,是他在赵氏祖宅前,当着蓟县所有人的面,与她一个破烂纸人拜了堂,成了亲。
自从她知晓,顾昔潮是从见她的第一眼就能看见她的魂魄,她至今没想明白,赵氏祖宅前那么多鬼娘子,为什么他偏偏挑了她这个他恨之入骨的仇敌来拜堂。
沈今鸾看得有几分怔忪,顾昔潮已一跃上了马背。
红袍拂过纸人的身侧,活人身上独有的热感覆了上来,沈今鸾一时如惊弓之鸟,闷声不语,干脆闭目养神。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歧山部。
一道山岭横绝天际,山脚下林深从密。雪水化作的河流已有解冻,一小丛流水悄无声息地流过马蹄踏处。
沿着河流来到歧山部,已是暮色沉沉。
夜幕下,一排火杖倒斜在一侧,只有一二根还燃着幽幽的火焰,像是无人打理。细看那火杖上的木材像是被虫蚁噬穿了,只剩骨架,血肉全无。
中间还高悬着几张红漆绿料涂抹的狰狞鬼脸,在半明半暗的火光下,浮在半空中好像死水里的几片绿藻,风一吹就来回四散。
零星的毡帐在幽暗中散落排开,林间斑驳的树影照得洁白的帐子都显得幽郁。
整个歧山部,荒无人烟,偶有从帐中探出张望的人影,见他们走近也很快闭阖了门帘避开,不再露面,避而不见。
一路通畅无阻就进入部落当中,邑都却始终警惕地巡视四周,手指不曾离开刀鞘。
见王帐众人如临大敌,却讳莫如深,顾昔潮向邑都问道:
“你可听过歧山部中,有叫做‘弥丽娜’的女子?”
邑都回想了片刻,挠了挠头道:
“说实话,歧山部多年来与世隔绝,一直甚少与我们有往来。只是偶有偷偷摸摸在一起的年轻人,你懂的……”
邑都轻咳几声,眼望四处:
“不妨告诉你,歧山部的人不好对付,需得多加小心……”
他将新郎莽机的脖子一把圈了过来:
“要不是这个死小子,非要娶里面的女人,我才不愿意来这鬼地方。”
莽机被他力大无比的劲头掐到,挣脱开去,大声道:
“我和哈娜是真心相爱的!我就是要把她带出这鬼地方。”
几个青年人忍俊不禁,各自嘲笑他几句,心头惧意减轻不少,奔马往前面去了。
留在队伍最后的顾昔潮孤身一马,淡淡地自语道:
“看来,歧山部与王帐的关系并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