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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炖山鸡,都让人觉得好吃到想尖叫。

纵然斯文如尉迟主簿,这一顿吃得也有风卷残云之势,并且饱了还想要。

一顿饭从中午险些吃到了黄昏,大家吃饱喝足后靠在凉亭内休息,白开霁和陆阳不停地揉着肚子。

沈惟慕吃得最多,但在吃完之后,还能端着一碗杏仁奶酪,继续一口一口地吃着。

“都吃饱喝足了?”

宋祁韫问完之后,见除了沈惟慕以外的人都点头,便自动忽略了沈惟慕。

“那明日我们也该上路了。”

……

再说王大强三人,沈惟慕主仆离开的时候,他们依旧在地上晕厥着,没人去管。

直至深夜,三人才醒来,受伤并受惊的他们十分脆弱,面对四处黑漆漆的荒郊野林,吓得哭号不止。

自那之后,京城地界便传出了一个忌讳:“偷什么都不能偷马,小心艳郎带着山鸡找上门报复。”

艳郎是谁?是一位似神又似鬼的厉害人物,他相貌俊美,拥有极其强大的法术,搬山倒海、翻云覆雨都不在话下。如土地公公护佑土地一样,艳郎护佑马,只对偷马贼出手狠辣。

至于这位艳郎为何要带着山鸡,无人知晓缘故,但不妨碍大家对此好奇猜测。

经过一番讨论总结之后,大家一致认为,这艳郎带着山鸡的目的是为了啄小鸡。

由此大家便进一步总结出犯忌讳的具体后果:“男郎偷马便命根不保。”

这可是男人们最在乎的东西,没了真会要了他们的命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从此以后,京畿地界偷马案的数量开始骤减,并且一月比一月创新低。

偷盗案属京兆府管辖,沈玉章十分高兴地把这一功劳记在自己身上,然后在郑成梁跟前使劲儿地炫耀,又一次把郑成梁气得吹胡子瞪眼。

第 100 章

奉圣州, 猴山镇。

福来酒馆是猴山镇里唯一一家能打尖住店的地方。

平常酒馆里只有零星几名本地客人,生意不算红火,来这住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近来因为清月教将要举行新教主继任大典, 各路武林人都往奉圣州聚集, 酒馆里就突然热闹起来, 住店的也多了,每日客房几乎没有剩余。

黄昏前, 有六名男子进了福来酒馆,个个年轻好样貌,其中两位尤为俊朗。

掌柜正靠在柜台上,悠闲自得地拨弄算盘。瞧见这一行人背着行李来, 晓得他们肯定要住店。

“抱歉各位客官,今天店里的客房已经住满了!”

一锭金子被放在了柜台上。

掌柜瞪圆了眼,忙将金子拿到手里掂量掂量, 捏捏软硬,确定是真金后,他笑容灿烂起来。

“客官, 最多只能腾出两间上房。我可以安排人搬两张榻进去, 住六个人肯定没问题, 但就是有点挤,您看能接受吗?”

掌柜说着就将那一锭金子放回了柜台上。如果这七位客人不愿意,那这钱他想挣也挣不了。

瞧掌柜这态度,再加钱估计也不会有更多房间了。六人互相交换了眼神后, 同意了掌柜的提议。

“饭菜直接送到屋里去,再帮我们备些干粮。”

“好咧!”

六人去了客房后, 在大堂里喝酒的一名客人便起身离开。

夜里,镇上人都熄了灯, 忽然有一阵马蹄声传来,停在了福来酒馆前。

一行人下了马,吵吵嚷嚷的,男声女声都有。

“这破镇子可真小,连家客栈都没有,只有这家叫福来酒馆的能打尖。”

哐哐敲门声响起,剧烈震颤的门板仿佛下一刻就会被敲碎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