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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大规模的修改,依照联邦德国《基本法》的规定,为了保障人权和司法程序中的人道和公正,在1994年公布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但是总体而言,现代德国采用的诉讼法都是脱胎于1877年的法律规定,保留了当时诉讼法的精髓和要点。”

“现代德国,法院的设置和我们国家有一些不同,他们设立了□□,□□分为联邦□□和州□□,相互之间没有隶属的关系,都是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

“同时,德国设立了普通法院,但是普通法院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之间就存在隶属关系,主要是处理普通民事、刑事案件,联邦普通法院对于一般民事刑事案件均具有最终的终审管辖权,而□□主要是对国家机关进行宪法监督和联邦各个机关之间权利义务的明确裁判。”

“除此之外,德国还设立了专门的劳动法院和行政法院,”伍爱华科普道:“劳动法院主要是为了处理劳动争议问题,甚至具有部分劳动行政事务的管辖权,而行政法院分为普通行政法院和专门行政法院,专门行政法院又分为社会法院和财政法院。”

“这些区分的复杂程度完全可以随机绕晕一个中国人。”伍爱华笑道:“我们国家直到几年前,才独立将行政诉讼放在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审理,不再由地方法院兼刑事、民事、商事、行政。”

“按照德国的定义,他们的普通行政法院主要处理除了宪法之外的所有公法的争议,社会法院主要处理社会保险、补偿和社会救济的争议,财政法院处理的是财政税收纠纷。”

“从这方面来看,可以看出德国人信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所以劳动要单独出来,财税要单独出来,社会保险等要单独出来,才能方便法院的判决。”

“外国确实基本都是如此,即使不是大陆法系,而是英美法系,对于税收也是有专门的管理规定,甚至国外的法律硕士LLM有专门的税收类别,培养擅长税法的律师。”

“德国有六种主要法院,这些法院还各有各的诉讼程序,审判制度也不相同,像是行政法院基本是两审终审,而普通法院则是三审终审,要不怎么说外国的律师业务多呢,这些复杂的玩意儿,要搞懂都要花不少功夫,像是我们国家,法学一直就是红牌专业,毕业可能就要失业,博主真的是实名羡慕。”

听到伍爱华的话,弹幕也有不同意见。

【屁股决定脑袋,我就觉得我们现在这种不要律师也能诉讼的制度最好】

【没错!我辛辛苦苦讨债就那么点钱,不能全都付了律师费吧?】

听着伍爱华的说法,又看到弹幕的内容,古代君臣显然也有自己的思考。

“看来这未来的德国,甚至其他所谓的西方国家,律师应该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职业,但是在兔子所在的国家,即使没有律师,民众也能自己去法院里进行诉讼。”

“这兔子的制度可能不仅仅和我们差距巨大,和西方那些国家的差距也很大。”

“准确地说,是比西方国家要好上很多,更有利于民众。”

“说起来,这律师,不就和我们的讼师、状师差不多吗?”

不管有没有说出来,古代君臣都承认,降低民众诉讼难度,是一件非常难以达成的事情。

古代登闻鼓为什么要先打板子再受理?因为如果没有惩罚措施,普通黎民百姓丢了鸡鸭都要敲登闻鼓的话,皇帝每天断案的时间都不够用,也就不用睡觉和处理国家大事了。

“德国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大致就是这些,日本和德国总体比较相似,但是也有很大的不同。”伍爱华说道:“日本的司法改革,是在明治维新时期发生的。”

“1889年,日本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而后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