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颗精子的玩意儿,任家凭什么认你。”
是啊。
任家凭什么认他。
不过是一个没妈的私生子,连自己父亲的面都还没见过,这就急着回来认祖归宗了。
任临那样风流成性的人,难道还缺一个儿子吗?
然而缺不缺的都不影响任克明。
因为这事本身就不在任家缺任克明,而在于任克明缺任家。
准确来说,在于缺任家的钱。
文的病需要大量钱来做日常的护理,完全没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单凭任克明平日里的那点收入,最多只能再坚持个两个月。
他必须要认到这个父亲,哪怕他确实如任秀琴所说,只是任临一颗精子的产物。
后来任克明在宾馆里又住了两个多月,依旧是施行的那套老办法,身上的钱却不够他再支撑日常的开销,于是只能尝试找找工作。
先是找了几个饭店,后来工地上也去过,都被拒绝了。
别人说:“不招童工。”
是,不管任克明经历再多,心智再成熟,从法律上讲,他不过是一个还不到十七岁的未成年人。
一个无父无母的未成年,拿什么在首都城生活?
好在某一次,终于有一家饭店勉强同意他留下来做学徒,一个月有那么一千出头。这不能算是工资,用老板的话来说,是生活费,不算非法雇佣。
任克明如今的好厨艺,就是在那时学的。
不久后,远在英国的某一位继父不知从何得知了他的情况,为他汇了一笔钱来。
这位继父曾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过两年,后来的时候也常来看望他和文。
继父汇的仅仅是一小笔。
虽然没法改变任克明的困境,但至少能支撑他再在首都生活几个月。
说来可笑,眼下共居一城的亲生父亲,倒比不过一个远隔千里、毫无血缘的继父。
任克明想,再等一个月,一个月后若还是没有办法,就回到英国再说。
然而就在这时,任家那边突然有人找上门来。
不是任临,而是任克明的二姑,任秀琴。
拥挤的宾馆内,她一袭高定,连褶皱都有着完美角度,手上拎着鳄鱼皮,坐上房间内唯一柔软的床,拉长脖子睥睨四周。
和穿着不过几十块地摊白t的任克明相比,她仿佛是来体察民情。
她理了理头发悠悠说:“不是想认回任家吗,给你一个机会去见大哥。
“十分钟内,能让他承认你是任家人,我就认了你这个侄子。”
任克明缄默地看着她,一双黑玻璃似的眼珠沉静如潭,许久没有答复。
任秀琴于是挑眉:“不愿意?”
任克明终于说话了:“先告诉我,你的条件。”
任秀琴顿了片刻,笑了。
她说:“这才是任家的种。”
她这话说得意味不明,眸里的情绪不能说是赞许,总之是对任克明不再那么轻视了。
“任庆,你知道么?”她说:“他是你的……对了,你几几年出生的?”
任克明说:“九八。”
任秀琴忽然眼睛一眯,上下打量他两眼。
“你爸那时候在英国留学,听你的口音……你是混血?”
“我母亲是华裔。”
“那就好,血统纯就好。”任秀琴收起目光,说回正题:“任庆,你的弟弟,比你小两岁,去年刚被接回任家。”
“我愿意把你带回去,就是不想你那弟弟一家独大,懂?”
任家血脉复杂,产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如今是任临这一支独占鳌头。
只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