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有的人驱车直奔聚餐地, 有的人则打算回家收拾一趟。
我懒得回。正好还有一些事亟待处理, 加了会儿班。
再从电脑前抬起头时, 部门的同事走得都差不多。办公室里一时寂然无声。我捏了捏泛酸的肩颈肌肉, 伸个懒腰。越过桌角生机蓬勃的盆栽叶片,瞟见斜对面的工位上仍坐着个人。
里包恩斜斜地靠着椅背,手肘撑在扶手上,正支着脑袋闭眼休息。
记得先前有人邀请他先一起去居酒屋点菜,看来是都拒绝了。
如今没有别人, 天花板的灯只开了我头顶的一盏。光束明亮、鲜活而温情,静静地垂青于一角, 与几乎和室外渐暗天色融为一体的其余区域形成一种模糊的过渡。昏与亮, 沌与清。令眼睛疲累地发涩。
男人倚坐在昏暗里,面容轮廓晦明不清。但还是看得到蜷在脸侧的柔软鬓发,低阖的眼, 从袖口里露出的手腕的肤色。
我忽然想要叹气,并不带任何含义。我也这么做了。然后安静地托着脸颊, 花了几秒钟,光是发呆似的记着里包恩的睡脸。百无聊赖地放任这短暂的,在人生里微不足道的时间被浪费。
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不带答案地想着。
没有掩饰的注视很容易被察觉。
不久,他睁开眼。
坦坦然迎上目光的一瞬,我顿了顿,留给他一点开机时间。随即开口道:“午休没睡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