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小孩子。”
暮烟乐动作一顿,强调:“我十八岁了。”
裴云初拿了根树枝,闲散地拨了拨炭火:“你长大的只有长相,性格跟小时候没什么变化。”
暮烟乐觉得这话格外刺耳,她明明都这么大了,长相看着也就比他们小几岁,在他的眼里,她却始终是那个遇到危险会吓得脸色发白一点也不冷静的小孩子。这也是很无奈的事,裴云初遇见她时,她才十岁,受点伤痛得啪嗒啪嗒掉眼泪,很粘人,估计等个一百年,她在他眼里还是爱哭的小孩子。
第一印象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假如世界上有后悔药,暮烟乐真希望穿回过去,这样说不定能变得成熟一些。虽然可能性格胆小改不了,但至少装也能装出几分大人的模样了吧。
她嚼着鸡腿肉,喷香的味道忽然如同嚼蜡。嘴巴停住了,眼睛却仍是看着他。
裴云初喜净,大部分弟子都席地而坐,他却不知从哪拿出一块松软的坐垫,坐在离她两步距离的地方。有些弟子早听闻他的传闻,好奇地过来搭话,他懒洋洋地抬起眼睛,他们脸色兴奋打招呼,围在他身边问这问那,他说不上多么热情,流露出礼貌的微笑。
暮烟乐借着看那些弟子的名义,假装不经意地看过去。
有位弟子大概是狂热粉丝,掏出一件蓝色的围巾,眼睛亮闪闪地伸到裴云初面前:“道友可否在上面写个名字。”
裴云初:“……”
暮烟乐觉得这弟子真厉害,无师自通,掌握现代追星的精髓,喜欢某个偶像,好不容易有机会见到他,第一件事,先掏出纸和笔。这说明不论古今,追星的本质是不变的。
裴云初眼神平静地看着他,那弟子迟疑地收回手。
大概是觉得不解,他挑起眉,问道:“我的名字有何特别?”
那名弟子见他开口提问,顿时挺起胸廓:“道友的名字如果不特别,那世界上没有特别的人了。”
接着,他低声说:“我以后会追随道友的脚步,以除魔卫道为己任。”
裴云初偏头看了他一会,大概被他的决心动容,最终接下他的围巾,挥动笔墨,寥寥几笔,一个遒劲有力的名字写好了。
那名弟子收到签名,欢呼着跑远了。
暮烟乐看着那名弟子,忽然间有些艳羡,裴云初回头看着她。
她呆呆的样子,举着鸡腿,眼睛忽明忽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他注视她片刻:“怎么不吃了?”
她答非所问:“哥哥,我也要你的签名。”
他应该不会怀疑。他广受修士们的尊敬,很多人都崇拜他,她作为一个崇拜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