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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你们抓我做什么?你们看清楚了,是我被打了啊。犯罪的是他们啊。”

她的离谱发言让警察们不约而同地皱起眉。

“你囚禁他人,还不算犯法吗?”

张丽华笑了:“我当然知道囚禁他人犯法,但是囚禁他们的是李富明不是我啊。”

“再说了,我以前被他囚禁的时候也没人告诉我他犯法了啊。所以李富明当初都可以囚禁我,为什么现在我不能囚禁别人呢?”

“警察同志,这是凭什么?我也是受害者啊!这一切都是李富明主导的,我是被逼的,李富明说我要是不跟他干,就杀我全家,所以我没罪啊!”

第106章 升级为管理员

张丽华的奇葩言论让在场的人听着都觉得震惊, 大家都很好奇她的逻辑是怎么形成的,谁又告诉她她是受害者,她就无论做什么都没有罪?

张丽华被送到警察局, 专门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警察早就已经等在警察局里了,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警察觉得张丽华的这个思想是一个很大的典型, 很具有研究价值。

林夕也非常好奇, 于是她继续隐身, 跟着张丽华进了审讯室里。

在警察高超的谈话技巧下, 张丽华很爽快地交代了自己跟李富明的事情。

“我跟李富明在一起十多年了, 我俩高中的时候是同学, 他长相帅气,虽然成绩不好,但是体育很好, 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我也是其中一个, 后来我上了大学, 他辍学出去打工了, 在大三那年,我跟他重逢了, 他对我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张丽华说到这里,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十多年前的事情。

那时候的李富明是真的爱她, 真的对她好,所以她更受不了现在的李富明不爱她。

据她交代, 在跟李富明处了半年以后,两人发生关系, 在发生关系后,她就发现李富明在房事上总有一些怪癖, 经常会哄着她做一些很羞耻的事情。

比如让她在地上爬行,叫李富明主人,或者不穿内衣外出暴露之类的,在跟李富明在一起之前,张丽华是个乖乖女,在跟李富明在一起之前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对于这种事情,她既觉得伤自尊,又不可遏制地觉得刺激。

底线就是这么一次次地突破的,在她大四毕业那年,她被李富明囚禁了起来,她的四肢都是被锁起来的,她惊惧又害怕,她从来没想过昔日的爱人会那么残忍地对她。

她一日三次地遭受着殴打、侵犯,李富明又在每次殴打完她侵犯完她后,跟她道歉诉说自己对她的喜欢和缺乏的安全感。

在这样一个巴掌一个甜枣的情绪里,张丽华对李富明的感情慢慢变质,她觉得自己还是爱着李富明的,但是这份爱里带着浓浓的恐惧和依赖。

她不敢反对李富明所作出来的任何决定,为了达成李富明的期望,以求让他继续“爱自己”,她在娘家那边撒泼打滚要了十万块钱,两人开了一家印花厂。

因为有了更好玩的事情,李富明停止了对张丽华的虐待,专心搞事业,他还是有点本事的,也很会抓机会,在开了五年的小厂子以后,搬到了五新工业园来。

有了钱,买了别墅以后,李富明心里的那点龌龊心思又冒出头来,他又开始变本加厉地“/调/教”张丽华,且给张丽华戴了一顶这么多年没有生孩子就是她的错的帽子。

张丽华在他的调教下,俨然忘记了这么多年没有孩子是因为她每次都吃避孕药,她在李富明的PUA下,觉得没有生出孩子来一定是她的错。

洗脑成功的李富明在搞定了张丽华以后,开始伸出了他的魔爪,在经过多方计算、谋划后,他在五新工业园的监控盲区里迷晕了一个女孩子,并且背着她绕过重重监控,放到了自己皮卡车的车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