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哦,其实姐是不会喜欢别人的,毕竟以前经历了那些事情么,所以她很难去相信别人,更别提喜欢别人了。她以前也订婚,你懂的么,没有父母,没有倚靠,还坐着轮椅,跟霍家那群豺狼野兽争财产,还是得要点手段。订了婚,没领证,住在一个屋檐下,外面看着是恩爱,但其实跟室友差不多。”
苏昭难为情地垂眸:“其实,刚同居的时候,我跟她也差不多是室友。一天一天过下去,我先喜欢上了她,还不敢跟她说。还是很后面,我们离婚那时候,她喝醉了,我才知道,她原来也喜欢我。”
“No,No,No——”
霍眉欢义正严词地摇晃食指:
“我保证,姐绝对很早就喜欢你了。”
苏昭不这么认为:“哪有很早?她刚开始只是想炒cp营业,这样新产品的销量就会很好。”
“哎呀,你信我还是信你自己?我好歹跟她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她什么样,我最清楚了。”
“那,不是离婚的时候,是那次综艺吗?我跟她一起开餐厅那个。”
“还要早。”
苏昭震愕:“综艺已经很早了。”
霍眉欢瞄了眼门口,确认两扇门扉紧闭,这才压低声音,绕到苏昭身前,压低声音凑近:
“你记不记得,你们刚结婚几天,一起出席那个叫‘救赎’的新品发布会?”
这事有点遥远,苏昭想了想:“嗯,记得,婚后第一次营业。”
霍眉欢接着说:“那你记不记得,当时,你帮姐倒了下水,水壶比较重,你右手手腕的骨头凸起来,被她发现,你的手骨折过?”
“嗯”苏昭努力搅动脑汁,“好像她后面是问了我,手是不是断过。当时我还在假扮蓝舒,所以没敢承认。”
霍眉欢急得拍手:“你越不承认,就越说明你就是当年救她那个人啊!”
苏昭不觉得这有什么:“可是,当年确实也是举手之劳。换做是谁,我都会去救的。”
“但你偏偏就救了她。而且她当时被死神扼住喉咙,差点死掉了都。”
“但也没理由那个时候就喜欢我了啊。”
当年,12岁的苏昭拖着骨折的鲜血淋漓的手腕,额汗如豆,在金顶寺庙的逃亡路中,把双腿瘫痪的霍烟藏到后院的深丛,又咬着牙,拼着骨折的手腕把倾翻的轮椅扶起,一并藏到丛中。
“他们追的是我。”
当时,幼小的苏昭早习惯了盗墓贼的凶狠,面对追杀未见慌张,安置好霍烟后,惨白的脸冷静得宛如擦亮的和田玉。
“你在这里别动。我把人引开,20分钟后你再叫人。”
这段记忆甚至只是幼年的凶残事件里的沧海一粟,甚至霍烟的面孔都未留存在她的记忆里,惊鸿一瞥,擦肩而过。
直到霍烟后来佯装不经心地提起,她才知道,霍烟就是当年那个人。
记忆涌回脑海,耳边传来霍眉欢的怅然一叹:
“不是喜欢,但是远超过喜欢。一个被逼到深渊边缘,被另一个同样逼到边缘的人救起,那种感情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