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渐渐改变了他本来的心性。
他还能在她的面前,尽可能不漏破绽地维持“人”的模样,只因为他在外面杀够了人,强压下了心底的杀欲。
可他终究有压不住的那一天。
三十一,杏雨梨云,陆德生,那些在上位者看来轻贱,却是切切实实陪伴过她的人,有些已经变成地下白骨。她直到眼睁睁目睹死亡的那一刻,才悚然发现,原来,世间并没有有情饮水饱;原来,她也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拦住他。或者说,她看到的,仅仅是他想让她看到的自己,那些可怕的已经无法抑制的另一面,她唯有用眼泪、用伤疤、用生死去“威胁”——
可她害怕啊。
她没办法不害怕。
害怕终有一天,当她的眼泪、伤疤、生死无法起到任何作用,她也许就是下一个杏雨。
害怕,她在他身边的每一日,都不敢轻易去相信任何一个人,因为她太天真,愚蠢,轻易地,就会把一个半路相知的人当做朋友。
而这个朋友,也许不被魏弃所认可,也许,人都有自己的私心,朋友也会背叛自己……可背叛的代价,绝不是强忍眼泪的一声“绝交”可以结束的。而是,在她毫不知情的某一天,这个“朋友”,也许就会死在魏弃的剑下。
可杀人过后的魏弃呢?
在她面前,他仍然还是那个会懒洋洋为她打扇,给她剥荔枝的少年——尽管那只剥荔枝的手,前一刻,才染上过她身边人的血。
所以,想明白了这一切,那时的她,才会害怕到明明已经醒了,却仍迟迟地装作不清醒。
清楚地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听见梨云的哭声,听见魏弃如一缕游魂般轻飘的脚步声,她什么都知道,却始终不愿意睁眼。
宁可喝下毒酒,求一个了断,也不愿再互相磋磨,空耗时光。
她怕啊。
爱是明晰的情,怕却是令人胆颤的退无可退。
她知道,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少时养在父兄膝下,天真不知世事;八岁家中巨变,从此过上寄人篱下、只求一口饱饭的日子。
她不懂尊严,因为尊严不会让她吃饱饭,她的膝盖软得谁都可以跪,为了活下去,她可以不知廉/耻地对魏弃说出“真心天地可鉴”,也可以面不改色地在阿史那金手下为奴作婢,又翻脸不认人地给人下毒。她也有过普通人的善良,没法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堂姐受苦,没法对濒死的魏弃见死不救,没法看着只剩一口气的阿史那金死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