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无声,他聪慧过人的本事在此刻完全派不上用场。
这位名为已已的姑娘,未免太率真了些。
也不知道是何等钟鸣鼎食的富贵能娇养出如此不谙世事的少女。
虽然纯稚可爱,但也太危险了。
苏行章脸红如沁血地抽出自己的手,悄悄将手背负至腰后,略微磕绊道:“不可不可,此并非合乎礼仪的相识。已已姑娘切、切不能再这般对待别人了。”
她怎么会知道。
她只是个刚起死回生的活死人而已。
沈纵颐失落地垂下鸦睫,手指绕着腰带,低声道:“你不喜欢我啊,怎么谁都不喜欢我的呢”
“”
苏行章一听,脸色更急了,他赶忙伸出手摆手道:“怎么会呢,怎么会有人对已已姑娘生厌的。我方才是情急乱语,你你你别多心——”
他话音未落,陡然见少女抬头,黑眸晶亮,直率天真:“你喜欢我,那带我走呀。去就去今府,你不是也要去嘛?”
苏行章愣怔,放下手,声调微缓:“已已姑娘是无人相伴吗?”
沈纵颐的脸上露出另外的惶惑与悲伤:“是哥哥不要我了。”
“啊。”苏行章讷言了一瞬。
他轻轻地将视线放在她的脸上,带着两分小心翼翼的心思,想到:怎会有人不要已已姑娘呢?她哥哥怎么舍得的呢?
“那,那已已姑娘便与我走吧?”
既然如此,他可以暂且照顾她的吧?
25喜欢,不喜欢
比起邬道升, 沈纵颐自然更愿意和苏行章待在一起。
苏少主光风霁月,与他相处暂时不必担忧性命。
邬道升昨夜必是将归宥杀了,她只当不知道, 免得他收回那点稀薄的恻隐之心, 也将她灭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毕竟就算她在他面前再像一个傻子, 也不能保证他就不会动杀心。
“那带我走吧。”
沈纵颐根本不必多加考虑, 便答应了苏行章, 她顺而朝他伸出白嫩手掌。
“已已姑娘,这是——何意?”苏行章将腰间玉佩扣进掌心,良玉在手, 沁着丝丝的凉意, 却毫无令人心静的作用,反而提醒着他愈发鼓噪的心跳声。
沈纵颐手腕轻抬,姿态自然:“我知道,如果想要一个人待在身边,就得抓住他的手。”
她歪了歪头,望着他:“如果你不讨厌我, 想要我不走的话,就得听我的话,牵我的手。”
她这一套从归宥身上学的, 还没活过来的时候,归宥就会坐在她床边握着她的手痴望数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