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陈知青这样的人,竟然会找黎清歌这个二流子”
闫时吓的赶紧低下头,怕别人看到他刚刚的神色,听到他的问题,赶紧扯了一个话题。
只不过他越说就越不甘心,凭什么陈云夏情愿选择黎清歌这个垃圾,都不愿意选择自己!
难道就因为她是个Alpha?
贱人!
闫时想着越来越气,但是他目前也不打算做什么,也许是出于对上辈子记忆的自信,他这次更想看看,陈云夏嫁给黎清歌这个垃圾,最后结局能有多惨,他似乎感觉自己已经能想象到了。
之后会二次分化成Alpha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被黎清歌拖累一辈子!
想到陈云夏再也没办法过上那种好日子,而且还会比自己上辈子还惨,而自己有上辈子的记忆,这次会一飞冲天,闫时心里就止不住的痛快,脸上也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旁边的女知青看着他的神情,忍不住离他远了一些,原本看她一副看不起黎清歌的模样,还打算和他说一下自己前两天听到的,黎清歌是大队长女儿这件事,让他不要得罪了人还连累她们知青点。
但是看他这副模样,这人怕不是有什么精神类疾病吧,脸竟然能扭曲成这样,自己还是不要和她有过多交流的比较好,谁知道这病有没有传染啊!
前进村地理位置不错,所属江北省范围,去县里靠走路的话,快则1个小时,慢则1个半小时,索性两人体力都还不错,只走了1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县里。
走上县城的石板路,陈云夏看着脚上沾满泥土的鞋,缓缓吐出一口气,进城的路都是那种泥巴路,十分难走,要不是黎清歌拉着自己,沾满泥土的恐怕就不止鞋子了。
第114章
因为两人已经结婚了,所以就算牵着手走在路上,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了,黎清歌低头看来眼陈云夏脚上的鞋子,有些心疼的皱了皱眉,左右看了一下,准备找个能坐的地方。
自己老婆向来爱干净,从这今天家里收拾的程度来看就知道,而且陈云夏的衣服裤子,哪怕已经旧的有些厉害,但是依旧是干干净净的。
所以黎清歌觉得,陈云夏就这么穿着一双沾满泥土的鞋子,肯定难受的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给她换一双才好,正好自己空间好像有一双解放鞋,应该是之前签到得的。
其实陈云夏也没有太在意,虽然脚上沾满了泥土是有些不舒服,但是她知道现在这情况,进城买东西才是正事,其他的对她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在黎清歌拉着她走进国营大饭店,然后在她面前蹲下来,从竹筐里拿出一双干净全新的解放鞋,还伸手准备帮她换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尤其是对上黎清歌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那张笑的灿烂的笑脸,陈云夏只感觉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就像要飞出来一样,眼眶也有些发热。
还没等她拒绝,黎清歌就已经给她换好了鞋子,然后把沾满泥土的鞋放进竹筐里,站起身坐到她旁边的位置。
“老婆,我想吃红烧肉!”
黎清歌抱着她的胳膊,可怜兮兮的看着她,还时不时看一眼旁边那桌的红烧肉,陈云夏感动的情绪一下就被她破坏了,有些苦笑不得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还是抵不过她的眼神,拿出钱和票,点了一份红烧肉,和两个大肉包子。
没办法,看着黎清歌那样子,陈云夏感觉自己要是再不答应,她口水都要从眼角留下来了,自己老婆也只能宠着了。
作为掌*握家里所有钱财的一家之主,陈云夏只感觉自己肩膀上的任务更重了,谁让她有个没吃过苦的老婆呢,而且她似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开始想的是,希望黎清歌和她结婚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