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开学不足两个月的时候就得罪了一帮人,在某天下午,学校门口某个小巷子里,一群小混混打扮的人把棠思凡团团围住,声称要“给他点教训”。
贺醺恰好从校外回来,一个错眼,便在人群的缝隙中,看见了棠思凡的那张面孔。
那天他也是一身白衣,精致的面孔上满是不服输的倔强,冷清又矜贵,像是不慎跌进泥潭中的白孔雀,即便深陷泥淖,也高贵依旧。
贺醺当即感觉心脏中了一箭,耳膜鼓鼓作响,像是还能听见利箭没入心口带起的风声。
他当时一股热血涌上脑门,甚至忘记了自己“不管闲事”的人生信条,捏紧拳头冲进了小巷里,三下五除二,将那帮小混混撂倒在地上。
余光中他瞥见棠思凡看向他的目光,惊讶混合着仰慕。
贺醺只觉得脑子里那股热血烧的更沸了,他抡圆了拳头,像丛林里求偶的雄狮,骄傲的像对方展示自己的力量,又像十几岁青春萌动的毛头小子,努力想让对方注意到自己。
贺醺飞起一脚,将最后一个人一脚踢飞老远。
其实没必要非得如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贺醺就是想装这个逼。当他看见棠思凡的眼睛里闪出惊艳的光,他就知道自己的这个决定没有错。
英雄救美的戏码结束,贺醺甩了甩拳头,转头冲棠思凡微微一笑,竭尽所能的散发着男性魅力。
“别害怕,没事了。”
贺醺时至今日还记得那身让他一见钟情的白卫衣,但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棠思凡穿出门是一件某奢侈品品牌的当季限定,棠思凡最喜欢的一件破洞流苏的毛衣,奈何这件衣服够潮却不经穿,妥妥的美丽废物,体育课上蹦跶几下就被刮的开了线,棠思凡只好借了朋友的新卫衣。
当时两个人能相遇,就是因为棠思凡着急回家换衣服。
那件让贺醺魂牵梦萦的白卫衣,其实挺让棠思凡嫌弃的。
两个人算是阴差阳错走到了一起,分分合合,最后在两年前正式分手。
棠思凡现在柜子里也有两件运动衣,一年的相恋足够改变很多事情,即便分手,棠思凡的身上也带着很多贺醺的痕迹。
简单来说,这个死人还在以某种方式影响这他的生活。
贺醺兀自欣赏了半天,嘴角轻轻勾起,一双眼睛里满是笑意。
棠思凡知道这个死人在想什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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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挑眉,明知故问道:“你看上去很开心?”
贺醺并不隐瞒,老神在在道:“想起一个朋友,穿这种白色衣服也很好看。”
这个回答并不能让棠思凡满意,他追问道:“有多好看?”
贺醺耸了耸肩:“看过之后一辈子忘不了的那种好看。”
【我靠我靠我靠!前男(女)友?】
【我麻了!那花瓶是什么,宛宛类卿?】
【应该不至于吧?贺醺要是舍不得前任干嘛撩拨花瓶?】
【注意看!花瓶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