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之前呢?因为过了十岁的孩子就算是立住了, 不用再担心会夭折, 且十五岁就要成婚, 所以十岁的孩子在此时来说,已经是半个大人了。
到那时, 他就可以多出去接触一些市井中的人, 再然后对养猪感兴趣不就也情有可原了嘛。
总之, 除了这些实在没办法改变的, 以及实在没办法得到的, 比如他心心念念的辣椒, 膳房基本上已经步入正轨, 就是主食他实在是不喜欢, 上辈子他是吃白米饭了,这辈子一直在吃粟米和粗糙的小麦面, 实在是不习惯。
可是秦国又不能种水稻,这玩意只有楚国才产,所以楚国毫不客气地将它卖到了和丝绸一个价,扶苏根本吃不起。
毕竟每天都要吃掉一匹丝绸,这也太奢侈了,扶苏舍不得,而且对他的名声也不好,所以扶苏一直忍着。
楚国不是韩国这种小国,历史上秦国是在打下了其他四国之后,才去攻打楚国的,就这还要倾尽全国之力,可见楚国有多难打。
距离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
这也就是说,他想随意地吃一碗红烧肉拌米饭,至少要等二十年!
天呐,那跟出家有什么区别?
扶苏一想到这昏暗的未来,就忍不住皱起脸,极其不愿意接受。
费桓却以为长公子是讨厌听自己讲书,毕竟这两年他已经尝试无数次了,一开始还好,扶苏出于礼貌,以及对名家传人的尊重,多少还会听一会儿,后来发现自己实在是不感兴趣,就再也不肯勉强自己了。
费桓又不傻,自然能感觉得到扶苏的抗拒,可谁让扶苏是他唯一的希望呢,只能每次一见到扶苏,就追着他跑。
如今再次被拒绝,费桓心中不无失落。
“原来是找公输先生啊……”
怎么又是来找公输甘的?公输甘那么沉闷不会说话,整日就知道捣鼓木头铁块,哪有自己会说话,会逗小孩子开心,长公子怎么偏偏就喜欢公输甘呢?
又来了,那股幽怨的感觉又来了,扶苏搓了搓胳膊,非常想跟费桓说:没必要,真的没必要!我还是个孩子啊,你不去章台献策,一直缠着我,努力错方向了吧!
扶苏赶紧拉住公输甘的袖子,问他:“公输